
典型案例
阶梯式震慑+精准化保障:“3+1”执行机制破解群体性欠薪难题
——朱某某等64人与上海某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实施案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12件欠薪治理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12件典型案例中,有的是法院、人社等部门,依托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欠薪治理多方联动,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的是探索人社部门对欠薪行政处理决定后待诉期内,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有的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以支付欠付款项时,依法启用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解“燃眉之急”;也有的是法院与人社部门共同做好工作,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给予企业一定宽限期后履行支付工资义务,更好激励企业发展潜力,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本期我们继续刊登这12件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朱某某等64人与上海某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客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审理作出(2025)沪0115民初67945号等民事调解书,确认客运公司应向朱某某等64人支付劳务报酬及利息共计36万余元。因客运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某等64人向浦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表面无显性可供执行财产,实际经营状况与偿债能力难以快速核实,同时涉案员工人数多、诉求集中,薪资拖欠直接影响基本生活,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破解欠薪治理难题,推动从“被动清欠”向“主动履行”转型,浦东法院实施“约谈释法+限期履行+预拘留预警+拒执罪震慑”的“3+1”阶梯式执行机制:
一是执行约谈释法机制: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面对面”约谈程序,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明确欠薪行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详细核查企业业务合作、资金往来、债权回收等经营状况,精准掌握企业偿债潜力。
二是限期履行约束机制: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如实申报全部财产及收益情况,限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明确虚假申报、隐瞒财产将面临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法律约束倒逼企业配合执行。
三是预拘留预警机制:在被执行人未按要求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依法发送《预拘留通知书》,明确告知其限期内未足额支付欠薪的,法院将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以强制措施预警强化执行压力。
四是拒执罪震慑机制:针对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未积极履约的情况,发送《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知书》,明确其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一旦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面临刑事处罚,以刑事责任威慑打破执行僵局。
通过实施“3+1”阶梯式执行机制,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联系法院表达履行意愿。承办人同步搭建劳动者与企业的对账沟通平台,逐一核对每名劳动者的薪资明细、欠付时长及金额,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最终,被执行人对64名劳动者的全部欠薪逐步履行完毕;法院在确认款项足额发放后,第一时间依法解冻被执行人账户,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不受影响,案件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浦东法院多措并举,以层层递进的执行手段助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构建阶梯式欠薪治理执行范式。本案推行“约谈释法+限期履行+预拘留预警+拒执罪震慑”的“3+1”阶梯式执行机制,既通过柔性举措给予企业履约缓冲期,又以刚性手段层层施加压力,破解了传统欠薪执行中“要么刚性过度、要么震慑不足”的难题,为同类欠薪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执行模式。二是践行民生导向与善意执行的有机统一。劳动报酬关乎劳动者生存权益,本案将根治欠薪作为民生保障重点,通过专项执行机制快速响应劳动者诉求;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及时解冻账户,避免企业因执行措施陷入经营困境,实现了“保障劳动者权益”与“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精准平衡。三是推动欠薪治理从“被动清欠”向“主动履行”的深度转型。“3+1”阶梯式执行机制不仅聚焦个案欠薪的快速清结,更通过“预警+震慑”的双重作用,引导企业树立“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法治意识。本案的成功执结,既以司法强制力破解了欠薪执行难题,又以机制创新强化了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与引导,为构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快速处置的欠薪治理体系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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