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劳动仲裁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小张几个月前作为人事助理,入职了一家电子企业。最近她和人事主管正在处理一起公司前员工就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未足额支付而与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小张在处理过程中产生了疑问,是不是所有劳动争议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呢?不是的话,具体又有哪些情形?
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以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注:自2014年7月1日起,本市各级仲裁机构不再受理社会保险缴费争议案件。当事人应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处理的方式来解决社会保险缴费问题。)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前一则案例中,小张对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了一定的了解。那发生劳动争议了是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吗?还有其他处理方式吗?
问: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小贴士
协商是指劳动关系双方采取自治的方法解决纠纷,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议或团体协议,双方相互协商,最后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是基于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定调解组织居中,通过灵活多样的方法和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自愿把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去哪些机构申请调解?
邱邱上个月与一家广告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上周她收到了结清的工资,算了一下之后发现单位并未支付其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因此,邱邱近日多次前往公司协商,但公司人事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协商。她想找一个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邱邱可以去哪里申请呢?
问:发生劳动争议,哪些机构可以申请调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可以通过市人社局官网“电子地图”查询。
■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吗?
去年年底,因公司业务调整,A公司与小娜解除了劳动关系,随后双方就解除是否合法产生劳动争议,经协商和调解都未解决。朋友建议小娜去申请劳动仲裁。可这件事已经过去半年了,现在还能申请吗?
问: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时效?
答:有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案例中的小娜现在还在仲裁时效期之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解决这个劳动争议。
补充一下: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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