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开放成效显著 合作共赢展现大国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六 (2022-10-09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推进对外开放理论和实践创新,我国对外开放水平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外贸易规模稳定增长,结构持续优化,贸易大国地位更加巩固。双向投资协同发展,质量效益逐步提升,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
一、量稳质升,货物贸易向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外贸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质量稳步提升。面对超出预期的复杂外部环境,我国外贸表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展现出长期向好发展的雄厚基础。2021年,我国进出口快速增长,占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充分体现了我国不仅向全球市场提供丰富商品,也为各国提供了更广阔的中国市场发展机遇。
(一)贸易规模迈上新台阶
2013—2021年,我国累计货物贸易进出口262.3万亿元,年均增长5.4%。其中出口144.7万亿元,年均增长5.9%;进口117.6万亿元,年均增长4.7%。2013年我国货物进出口规模首次达到4万亿美元后,2021年又连续跨过5万亿、6万亿美元两大台阶,达到了历史高点。我国货物进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从2012年的10.4%提升到2021年的13.5%,2017—2021年连续五年保持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地位。
(二)贸易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随着我国货物贸易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推进,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占比不断提升。2013—2021年,我国一般贸易方式累计进出口149.8万亿元,占同期累计货物进出口总值的57.1%;加工贸易累计进出口72.6万亿元,占同期累计货物进出口总值的27.7%。2021年,我国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24.1万亿元,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1.6%,比2012年提升9.6个百分点;加工贸易进出口8.5万亿元,占比21.7%,比2012年下降13.1个百分点。
我国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兴起,并以极快的发展速度、巨大的发展潜力成为带动外贸增长的新动能。我国已设立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31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32个,外贸新业态先行先试“试验田”不断扩大。2021年,我国市场采购出口9303.9亿元,跨境电商进出口1.98万亿元。
(三)贸易经营主体活力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2021年,我国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数量达到56.7万家,比2012年增长1.7倍。尤其是生产经营更加灵活的民营企业,成为拉动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引擎”。201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占外贸总值的比重首次超过外资企业,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2021年,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额达3万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1.4倍,年均增长10.3%;占外贸总值的比重为48.9%,比2012年提升7.3个百分点。同时,我国外贸企业努力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升级,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品牌建设、营销能力,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自主营销渠道以及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效益出口商品占比不断提高。
(四)贸易区域发展更协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东部地区对外贸易保持稳步增长,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加速推进。按美元计价,2021年,我国东部地区外贸进出口4.8万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46.9%,年均增长4.4%。同期,我国中西部地区进出口1.1万亿美元,是2012年的2.5倍,年均增长10.7%,较同期我国外贸整体年均增速高5.6个百分点,占同期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7.7%,较2012年提升6.6个百分点。
从省份来看,2013—2021年,东部地区中浙江是外贸进出口增长最快的省份,年均增速为8.3%,其次是山东、福建、河北,年均增速分别为7.1%、7.0%、5.6%。同期,中西部地区中陕西外贸进出口增速最快,年均增速为19.5%,其次是湖南、广西、安徽,年均增速分别为17.4%、13.4%、11.8%。
(五)国际市场布局均衡发展
2013—2021年,东盟、欧盟、美国始终稳居我国前三大贸易伙伴。2021年,我国对前三大贸易伙伴进出口额为15.9万亿元,占进出口总额的40.7%,比重与 2012年基本持平。同时,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保持快速增长,2013—2021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从6.5万亿元增长至11.6万亿元,年均增长7.5%,占同期我国外贸总值的比重从25.0%提升至29.7%。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继2019年超过美国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后,2020年超越欧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二、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增添对外开放新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深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贸易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到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从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到探索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服务贸易对外贸增长贡献度逐步提高,成为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一)服务贸易总量快速扩容
我国服务进出口规模持续扩大,2014—2021年连续八年稳居全球第二。2013—2021年,我国累计服务进出口总额41.1万亿元,年均增长6.4%,比货物贸易年均增速快1个百分点。其中服务出口15.1万亿元,年均增长8%;进口25.9万亿元,年均增长5%。服务出口竞争力不断增长,带动服务贸易逆差大幅收窄。2021年,服务出口增速快于进口26.6个百分点,服务贸易逆差同比下降69.5%,创2011年以来的新低。
(二)服务贸易结构逐步优化
随着我国服务业开放领域扩大,知识密集型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强劲。2013—2021年,我国累计知识密集型服务[1]进出口2.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9.3%,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12年的33.6%提升至2021年的43.9%。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1.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1.5%;出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年均增长34.7%、31%、19.3%。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1.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7.1%;进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年均分别增长24.7%和12%。
三、引凤筑巢,外商投资释放经济新活力
从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我国利用外资愈加注重结构升级和协调发展,对接国际先进经贸规则的制度性开放成为吸引外资的重要优势。
(一)利用外资大国地位巩固
2013—2021年,我国非金融领域累计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2万亿美元,2021年利用外资金额比2012年增长55.3%,年均增长5%。利用外资规模连续多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快速增加,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2021年,我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量4.8万家,较2012年增长近1倍。
(二)外商投资产业布局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吸引外资更加注重结构优化,不断引导投资更多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倾斜。2017—2020年,连续4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33项、30项,进一步放宽金融服务、高端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外资准入条件。2021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9065亿元,占当年利用外资总额的78.9%,比2012年提高30.7个百分点。
(三)吸引外资能力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2020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创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法治保障。根据世界银行排名,我国已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快的前十个经济体之列。
四、精耕细作,对外投资合作推向新纵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模式由核准制转向备案制,国际经济合作向 “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合作不断展开,跨国企业数量持续增加。近十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合作量质齐升,在促进互利共赢、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积极作用。
(一)对外投资规模持续扩大
2013—2021年,我国对外投资流量稳居全球前列,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累计达1.4万亿美元,年均增长8.2%。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统筹安排境外企业项目人员疫情防控和对外投资发展,2021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1788亿美元,同比增长16.3%,占当期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10.5%,排名世界第2位。截至2021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27851亿美元,占当期全球存量的6.7%,比2012年提高4.4个百分点,排名由第13位上升到第3位。
(二)对外合作渠道不断拓宽
我国对外投资范围遍及全球189个国家(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超过4.5万家,尤其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增长尤其迅速。2021年末,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境外企业超过1.1万家,开展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03亿美元,同比增长14.1%。2013—2021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直接投资1613亿美元,为促进东道国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我国对外投资领域日趋广泛,结构不断优化。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涵盖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大类。2021年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制造、批发和零售的投资均超百亿美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保持第一位,制造业位列第二。
五、自贸享惠,多边经贸合作取得新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制定实施对接高水平经贸规则,自贸“朋友圈”不断扩大,自贸协定内容日益丰富,多领域开放水平已超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
(一)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丰富
2013年,我国在上海设立了第一个自贸试验区,现已扩容至21个。21个自贸试验区各自发挥不同区位优势,不断推进制度性开放,创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截至2021年,已向全国复制推广278项制度创新成果,进出口总额占到全国的17.3%,吸收外资占到全国的18.5%。2018年,海南自贸港建设启动,迄今已经推出12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2021年,我国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是我国跨境服务贸易领域的首张负面清单,代表了相应领域最高对外开放水平。
(二)自贸协定向更高标准迈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初步构建起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过去十年,我国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数由10个增加到19个,与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占我国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12年17%提升至2021年的35%。自贸协定水平进一步提升,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实施,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贸区正式落地。我国还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环境保护等新议题自贸谈判,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向高标准自贸协定的目标迈出了新步伐。
展望未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面对外部环境更加不稳定不确定带来的挑战,我们必须以更广的视野、更高的目标、更开放的胸襟、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全方位开放、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国际经济合作步伐,以利于在更大范围和更高水平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改革和开放相互促进,为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注入长期动力。
注:
[1]知识密集型服务领域包括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六类。
来源: 统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