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因交通事故引起工伤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是否还有效?如果已失效,替代文件是哪个?
 2024-4-24
答复:您好!《关于因交通事故引起工伤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沪劳保保发(1998)52号)由沪人社法发(2010)45号文件宣布失效,失效日期为2010年9月2日。相关事宜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实施。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