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员工异地办公,比如劳动关系签署地在上海,实际履行地在宜兴或者天津,请问该员工的高温补贴、最低工资应当适用哪个地区的标准?
2025-8-21
答复: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异地办公涉及最低工资、高温津贴等待遇的请按该条规定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