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因手腕骨折请休病假,一共休了3个月,公司前两个月开了病假工资,第三个月按事假未开工资。这种情情下,我是不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予N+1补偿?
2025-12-22
答复:您好!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如果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