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哪些岗位可以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发布时间:2022-08-02

  答: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可以申请实行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集中作业、集中休息的岗位;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自然条件限制需集中作业、集中休息的岗位;

  (三)瓜果蔬菜种植、食品加工、服装生产等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明显,需集中作业、集中休息的岗位;

  (四)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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