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的享受期限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3-12-20

  答: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休假期限具体为: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答: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