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5〕26号
发布时间:2025-11-13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20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3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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