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沪人社就〔2023〕235号
发布时间:2023-07-25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现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实名台账为基础,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力争到年底有就业意愿的本市登记失业青年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本市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

  二、行动主题

  服务促就业 筑梦赢未来

  三、行动时间

  2023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一)本市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本市高校及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在本市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五、主要措施

  (一)形成一个实名信息库。各区要对登记失业青年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对未就业的做好记录,形成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建立本市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库,并将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下发各区,各区要及时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其中本市生源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提供服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按进入实名库时经办业务管理区提供服务。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找工作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做到愿登尽登,并及时纳入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

  (二)开展一次就业服务信息公开行动。各区要积极推广《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宝典》,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向高校毕业生发出符合区域特色的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集中推介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机构清单和求助途径。政策清单重点亮出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内容。服务清单重点亮出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乐业上海”、“海纳百创”微信平台等服务渠道。机构清单重点亮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名录。求助途径重点亮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

  (三)落实一套实名制就业服务。各区要依托实名台账,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引导其积极预约职业指导服务,通过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应聘岗位,推荐其参加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并推动创业孵化基地按一定比例向他们免费开放。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发生变化的,要在台账中及时记载、动态更新。

  (四)实施一人一策就业结对帮扶。各区要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指定专人跟进服务,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组织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职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提供培训见习机会。通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方式,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实践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援助,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确保完成“帮助8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市政府实事项目。

  (五)落实一揽子就业扶持政策。推进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免申即享”,及时锁定政策对象,加快政策落实进度,使补贴政策尽快惠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区要持续更新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编写“看得懂、算得清”的解读材料,通过制作宣传海报、短视频、明白纸,发放“口袋书”等方式,组织“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打捆打包推送用人单位及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

  (六)组织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要按照“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举办毕业生等青年专场招聘,增加线上线下招聘频次,丰富行业企业专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要组织招聘活动进社区进园区,便利区内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应聘。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较为集中的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七)打造一个便捷可及就业服务圈。各区要将专业就业服务力量下沉,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按照“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指引,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要将就业服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提供岗位招聘、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更加便利青年享受服务。要组织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积极推广实施求职能力实训营,为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

  (八)实施一项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开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和重点支持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各区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极提供培训服务指导,摸清专业基础情况和培训需求,支持培训机构精心设计课程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大力开展新职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学徒制培训,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确保完成“支持培养1万名企业新型学徒”市政府实事项目。

  (九)织牢一张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网。各区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对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隐私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将涉及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引导企业规范招聘行为。要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防范意识。

  (十)挖掘一批就业创业典型案例。要强化典型引导,各区要组织青年就业典型宣传,推出不少于2位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典型,广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实干奋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成才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将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从7月起,对各区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登记失业青年及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进行定期调度,同时对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开展定期统计通报。

  (二)各区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并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

  (三)请各区于2023年7月31日前上报工作联系人,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上报行动总结和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上报材料发送至邮箱tianshan704@163.com。

  附件: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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