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3年度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6

  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3年度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资〔2019〕325号)要求,为激发本市机关事务部门和广大机关事务干部职工干事热情、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培树先进典型,市机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和审核考察,确定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行政处管理科等30个集体、李俊等40位同志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对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23119935、23113581

  来信地址:人民大道200号综合楼313室

  附件: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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