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进取,市政府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全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差额推荐、择优评审,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10个单位和徐静等50名个人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上海市征兵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21-81801315、021-81801309
来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588号
附件:1.上海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
2.上海市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上海市征兵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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