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2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沪档〔2025〕71号)要求,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档案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在档案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市档案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等40个集体、秦滔等80名个人为拟表彰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或者组织人事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086242  021-38429688转1536  
  传真:021-62193001  021-62756535
  电子邮箱:daywzd@126.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811号南楼405室
  邮政编码:201204
  上海市档案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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