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人社研〔2021〕28号
发布时间:2021-02-05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2021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十次全会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人社部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统筹抓好世赛筹办、人才人事、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数字人社建设等工作,深化改革,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勇当全国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开路先锋和示范标杆。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全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稳就业、扩就业政策措施。及时评估和优化到期稳就业政策。出台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加强就业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完善就业形势跟踪监测机制,推进就业监测平台建设。完善应对预案和处置机制,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强化目标约束,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18.5万人以内。

  深入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全年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万人,其中青年大学生6000人。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大力开展创业型城区、特色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院校创业指导站等“双创”载体平台建设。推进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及分基地建设。广泛开展“海纳百创”系列品牌活动。实施创业和职业指导师、创业和就业专家志愿团“两师两团”能力提升计划。

  把高校毕业生作为重中之重,协同各方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完善青年就业见习政策。加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度。深入实施“启航”计划,全年帮助8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巩固长江退捕渔民就业保障服务成果。强化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落实本市农村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等政策,加强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服务。稳定在沪农民工就业,鼓励支持农民工就地过春节。组织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

  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升级就业援企惠企政策“点单办”平台。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职业介绍服务新平台建设。打造“乐业上海”品牌生态圈。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

  二、全力推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办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富有新意、影响广泛”的重要指示精神,分类施策推进第46届世赛筹办工作。加强与世界技能组织和国家人社部的沟通联系,修订完善世赛筹办施工图。强化世赛项目管理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优化世界技能大会、世界技能博览会工作方案,适时举办世界技能组织会议和专家论坛等活动。高标准建设世界技能博物馆。启动大赛开闭幕式方案策划。加强第46届世赛在沪国家集训基地建设,做好国家集训队本市选手的集训保障工作。推进商业赞助、套餐制订、签证便利化、宣传推广、信息化、安全保障、志愿者招募等工作。

  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积极落实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大力推进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修订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政策,启动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坚持需求导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支持培养万名企业新型学徒。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社会化培训评价工作。制定出台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政策。加强新技能培养、新职业开发和培训评价。探索建立技师学院。广泛调动职业院校参与社会化培训和评价的积极性。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加快引进国际知名培训品牌。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有序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职能调整和转型。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3万人,资助首席技师100人、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新认定发展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专项资助和绩效评估工作。实施中国(上海)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能级提升计划。加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和竞赛选手培养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措施。制定发布本市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职业目录。

  三、大力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人才政策

  全面落实本市新时代人才引领发展战略。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面向全球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和团队特别是青年才俊。积极研究支持本市加快形成市域空间新格局的人才政策措施。推进落实重点区域人才引进特殊支持政策,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分析。指导各区和相关区域开展专用落户额度自主审批工作。

  大力实施海外人才集聚工程2.0,健全留学回国人员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留创园和海外人才工作站建设,建立“园站联通”服务机制。深入实施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积极落实持证人待遇。举办“留?在上海”全球留学人才及项目交流大会和全球留学人员创业大赛。建立市区两级海外人才工作体系,推进落实海外人才政策。

  优化各类人才培养计划。提升“浦江人才计划”,加大资助力度。完善上海领军人才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扩大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规模,完善博士后培养体系。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标准。畅通特殊人才职称评价的“绿色通道”和“直通车”。进一步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

  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探索建立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与人才引进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布局。编制实施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标准。贯彻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促进网络招聘服务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实施人才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全面推进人才引进业务“网上办、马上办、上门办”。建立完善“一口式”人才服务窗口,优化高层次人才专窗服务。

  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持续做好本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研究制订本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办法。优化完善基础教育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进一步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体系。规范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配合做好脱贫攻坚、建党一百周年有关表彰工作。有序开展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市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优化人事考试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积极打造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做好院士退休工作。做好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保障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和收入分配制度

  推进落实国家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养老金计发和调整办法。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巩固社保扶贫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城乡居保制度覆盖范围,指导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水平。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健康持续发展。

  完善本市失业保险政策,延续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优化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积极探索形成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

  强化预警监测、安全评估、预算绩效考核三位一体基金风险监测评估。加强基金运行监测和分析评估,扩大预警监测覆盖面。持续开展基金安全评估工作。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全力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强化基金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开展收入分配前瞻性研究。稳妥开展2021年度养老金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三年规划。探索完善事业单位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全面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消防员工资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社区工作者薪酬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制度,制定实施2021年度调整方案。

  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科学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季度监测。研究发布2021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企业技能人才市场工资价位。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养老护理员薪酬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

  五、依法高效开展劳动关系和信访工作

  完善多方协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评估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探索创建企业达标激励。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优化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强新型用工模式劳动关系问题的统计分析和前瞻性研究。提高欠薪保障金垫付效能。充实劳动监察和仲裁队伍力量。

  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实施根治农民工欠薪2021行动计划。加强根治欠薪工作考核。推进农民工全面签订规范化劳动合同。推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加快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恶意违法惩戒力度。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推进劳动关系监控和预警系统建设,构建多级多源预警体系。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的属地责任,及时有效发现和处置劳动关系矛盾。大力实施精准监察,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探索调解仲裁互联网服务,加快街镇调解组织仲裁巡回庭建设。完善常态化调解仲裁沟通协调指导机制,统一办案规范标准。建立调解仲裁疑难问题研究机制。完成仲裁院标准化建设验收。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办案。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的合作。探索仲裁监察“一口受理”模式。制定仲裁案件监督管理办法。

  压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巩固完善局领导集体阅信、下访接待、特殊矛盾联席会议、帮扶援助金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初次信访事项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滚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防范风险隐患。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化解信访积案。提升信访窗口的现场管理水平。

  六、全面提升人社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积极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长效机制。制定本市人社领域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发布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制定出台本市人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梳理完善本市人社领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落实推广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举措。持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优化完善“退休一件事”,推进落实“稳就业一件事”。积极推动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编制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发布年度《行政争议案件白皮书》。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法治建设情况季度通报工作。大力推进人社政策免申请享受。探索建设市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提升一网通办“好差评”办理水平。

  七、创新推进“数字人社”建设

  制定“数字人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数字人社3.0”建设。全面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人社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动人社数据、技术、业务中台建设,推进各业务平台的建设完善升级工作。加大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应用力度,强化场景应用和服务赋能。深度开发数据资源,加强数据关联分析和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广泛运用大数据开展政策评估和绩效评价,提升决策咨询服务能力。推进落实国家人社部“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下放基层”。推进以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应用推广。以社保经办服务子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金保二期工程建设。持续升级“人社自助经办”“上海人社”APP功能。推进市区数字档案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八、深入推进长三角人社一体化发展和对口支援合作

  探索推进在长三角地区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管理服务和“同城待遇”。联合举办长三角就业创业系列交流服务活动。加强长三角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协同协作和资源共享。深化探索长三角高层次留学人才共享机制和海外人才待遇同城化。推进长三角人才评价一体化,探索在一体化示范区统一地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深化长三角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领域合作。探索长三角民生调标对接联动。

  大力推进与对口支援地区的就业协作和人才支援。完善对口支援市区协同工作机制。巩固对口支援就业扶贫成果,积极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加大职业能力建设支援力度,扎实推进喀什四县技工院校和日喀则技工学校的援建工作。组织开展面向对口支援地区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苏浙皖、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交流互鉴。

  九、扎实做好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四个年”行动建设成效,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专项规划发布实施工作。加强重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全面落实预算项目计划管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组织开展2021年度课题研究。完善决策咨询专家管理服务机制。实施人社重点政策和重大活动宣传推广专项行动。深化人社融媒体建设。优化提升12333服务热线办事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史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内规章制度,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动态排查廉政风险,持续完善防控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加强政风行风督查,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进一步完善干部培养、教育、考核、选用、交流、管理和激励的全流程工作体系。强化全系统干部培训和练兵比武,着力培养行家里手、专家学者。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的作用,积极做好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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