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17种国家医保谈判准入抗癌药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办)、卫生计生委,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落实好国家抗癌药专项降价工作部署,切实降低患者用药负担,现就做好《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品种范围
按照医保发〔2018〕17号文件要求,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以下简称“国家谈判药品”)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见附件)。
二、关于医保支付
(一)参保人员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按以下规定支付:
1.按10%比例支付:奥曲肽微球注射剂,由参保人员先自负10%比例现金,其余费用再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2.按20%比例支付:阿扎胞苷注射剂、培门冬酶注射剂等2种药品,由参保人员先自负20%比例现金,其余费用再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3.按定额标准支付:西妥昔单抗注射剂等14种抗癌药,由参保人员按照统一标准实行定额标准自负(具体标准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另行发文),其余部分由相应医保基金支付。
(二)为进一步减轻大病重病参保人员负担,对纳入本市医保目录,并实行定额标准自负的抗癌药,其个人自负部分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减负范围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三、关于采购使用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药品配备,依据临床诊疗原则,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权益,确保药品供应。此次通过医保准入谈判纳入的17种药品,已经国家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均为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抗癌药。为此,原先作为自费药已采购和使用的医疗机构应当继续保证药品供应;有需求但尚未进药的,应当及时召开药事委员会予以审议,并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必要时,可启动临时采购。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此次通过医保准入谈判纳入的17种药品,相关部门在管理上与其他药品区别对待,暂不纳入医保总控范围、不计入药占比控制、不实行均次费用考核。
(三)为保证和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对国家谈判药品中的实行个人定额自负的抗癌药,仍按照《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496号)文件,实行“定医院、定医生、定指证”的“三定”管理。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5日起执行。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提前认真细致规划工作安排,并按用药需求尽快落实药品供应,确保参保人员及时拉卡配药,享受此项惠民政策。
附件:17种抗癌药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日
附件:
17种抗癌药名单
药品分类代码 |
药品分类 |
编号 |
药品名称 |
剂型 |
支付类别 |
医保支付标准 |
限定支付范围 | ||||
XL |
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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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01 |
抗肿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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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01B |
抗代谢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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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01BC |
嘧啶类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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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TX32 |
阿扎胞苷 |
注射剂 |
20% |
1055元(100mg/支) |
成年患者中1.国际预后评分系统(IPSS)中的中危-2及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2.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CMML);3.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分类的急性髓系白血病(AML)、骨髓原始细胞为20-30%伴多系发育异常的治疗。 | |||||
XL01X |
其他抗肿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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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01XC |
单克隆抗体 |
||||||||||
乙 |
TX33 |
西妥昔单抗 |
注射剂 |
定额标准 |
1295元(100mg(20ml)/瓶) |
限RAS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 |||||
XL01XE |
蛋白激酶抑制剂 |
||||||||||
乙 |
TX34 |
阿法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200元(40mg/片); |
1.具有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既往未接受过EGFR-TKI治疗。2.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 | |||||
乙 |
TX35 |
阿昔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207元(5mg/片); |
限既往接受过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细胞因子治疗失败的进展期肾细胞癌(RCC)的成人患者。 | |||||
乙 |
TX36 |
安罗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487元(12mg/粒); |
限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
乙 |
TX37 |
奥希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510元(80mg/片); |
限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验确认存在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 |||||
乙 |
TX38 |
克唑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260元(250mg/粒); |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或ROS1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
乙 |
TX39 |
尼洛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94.7元(200mg/粒); |
限治疗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 CML)慢性期成人患者,或对既往治疗(包括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 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 | |||||
乙 |
TX40 |
培唑帕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272元(400mg/片); |
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曾经接受过细胞因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的治疗。 | |||||
乙 |
TX41 |
瑞戈非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196元(40mg/片) |
1.肝细胞癌二线治疗;2.转移性结直肠癌三线治疗;3.胃肠道间质瘤三线治疗。 | |||||
乙 |
TX42 |
塞瑞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198元(150mg/粒) |
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的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 |||||
乙 |
TX43 |
舒尼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448元(50mg/粒); |
1.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RCC);2.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间质瘤(GIST);3.不可切除的,转移性高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pNET)成人患者。 | |||||
乙 |
TX44 |
维莫非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112元(240mg/片) |
治疗经C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的BRAF V600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 |||||
乙 |
TX45 |
伊布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189元(140mg/粒) |
1.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的治疗;2.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患者的治疗。 | |||||
XL01XX |
其他抗肿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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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TX46 |
伊沙佐米 |
口服常释剂型 |
定额标准 |
4933元(4mg/粒); |
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3.与来那度胺联合使用时,只支付伊沙佐米或来那度胺中的一种。 | |||||
乙 |
TX47 |
培门冬酶 |
注射剂 |
20% |
2980元(5ml:3750IU/支);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的一线治疗。 | |||||
XH |
除性激素和胰岛素外的全身激素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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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01 |
垂体和下丘脑激素及类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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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01C |
下丘脑激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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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01CB |
抗生长激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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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TX48 |
奥曲肽 |
微球注射剂 |
10% |
7911元(30mg/瓶); |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按说明书用药。 |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