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一、养老保险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动态 按照市政府部署, 2011年,本市元旦春节期间对2010年底前已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对2011年底前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发放了一次性补贴。
2011年1月1日起,本市调整了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调整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2011年7月1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覆盖范围 截至2011年末,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90.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5.9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26.93万人,离退休(职)人员363.95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32.09万人。
——基金收支 2011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5.32亿元,比上年增加209.9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909.17亿元,比上年增加211.61亿元,市财政补贴收入99.56亿元,比上年减少7.87亿元;基金支出944.23亿元,比上年增加132.76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37.34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积累个人账户基金111.39亿元。
——待遇水平 2011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2026元。
——关系转移接续 2011年,本市跨省市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2.20万人次,其中转入1.57万人次,转出0.63万人次;转移基金4.92亿元,其中转入3.57亿元,转出1.35亿元。
(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政策动态 2011年7月1日起,本市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覆盖范围 截止2011年末,本市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享受养老金的参保人数为5.17万人。
——基金收支 2011年,本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6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收入2.75亿元;基金支出1.56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20亿元。
——待遇水平 2011年,本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490元。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政策动态 2011年1月1日起,本市对2010年底前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了养老金。
2011年,本市对2011年底前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发放了一次性补贴。
——覆盖范围 截止2011年末,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9.60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29.85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39.75万人。
——基金收支 2011年,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06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收入20.11亿元;基金支出23.03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69.91亿元,其中个人账户累计积累48.83亿元。
——待遇水平 2011年,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424元。
二、医疗保险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动态 2011年7月1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以及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范围 截至2011年末,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62.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7.3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898.04万人,离退休人员364.2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农民工)人数为275.53万人。
——基金收支 2011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9.70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5.82亿元),比上年增加89.93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273.09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146.61亿元;基金支出326.49亿元,比上年增加26.4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47.42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79.07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96.64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存3.55亿元,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积累293.09亿元。
——待遇支付 2011年,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门诊大病和住院为379.74万人次,住院医疗费用中基金次均支付8630元,比上年增长5.30%。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动态 2011年9月1日起,本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1年,本市继续完善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了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门急诊医保支付比例,住院医保支付比例未作调整。
——覆盖范围 截至2011年末,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9.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6.62万人,其中大学生参保人数为68.82万人。
——基金收支 2011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92亿元,比上年增加10.2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收入19.81亿元,比上年增加15.60亿元;基金支出22.82亿元,比上年增加9.63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24亿元。
——待遇支付 2011年,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门诊大病和住院为10.02万人次,住院医疗费用中基金次均支付7091元,比上年增长7.90%。
三、失业保险
——政策动态 2011年1月31日起,在本市行业、企业中试点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加快职工技能培训及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
2011年4月1日起,本市取消协保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后享受就业补贴需满足“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条件限制,政策覆盖到全部协保人员。
2011年7月1日起,本市对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行了调整,并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覆盖范围 截至2011年末,本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4.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8.02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60.83万人。
——基金收支 2011年,本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1.63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0.66亿元),比上年增加9.96亿元;基金支出61.83亿元,比上年增加1.1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07.15亿元。
——待遇支付 2011年末,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1.2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39万人,2011年全年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人均月领取失业保险金622元。
四、工伤保险
——政策动态 按照国家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本市对2011年1月1日以后被认定为工伤的因工死亡人员,其供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对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项目的支付渠道和具体标准进行了调整。
2011年7月1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2011年7月1日起,本市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有关内容。
——覆盖范围 截至2011年末,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79.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23.63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参保人数为331.57万人。
——基金收支 2011年,本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收入0.05亿元),比上年增加3.57亿元;基金支出8.11亿元,比上年增加2.9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6.17亿元,其中储备金结存3.71亿元。
——待遇支付 2011年,本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2.50万人,比上年增加0.84万人,人均领取工伤保险待遇32,453元。
五、生育保险
——政策动态 2011年7月1日起,本市对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渠道及从业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覆盖范围 截至2011年末,本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3.0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5.78万人。
——基金收支 2011年,本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8.16亿元,比上年增加6.11亿元;基金支出16.97亿元,比上年增加3.66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88亿元。
——待遇支付 2011年,本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从业妇女人数为8.76万人(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失业妇女1.23万人),比上年增加1.05万人,人均领取生育生活津贴18,018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2011年末,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资产总额692.42亿元。其中,市财政专户存款549.81亿元,各社保经办机构支出户存款129.26亿元,暂付款9.79亿元,债券投资3.56亿元(具体见下表)。
2011年,本市通过工资总额专项审计、社会保险稽核等方式,开展了对社会保险参保及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等情况的检查,对16,741户单位,127.5万人进行了社会保险稽核,其中:通过工资总额专项审计,7,621户单位整改补缴社会保险费2.48亿元;对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7人进行查处,追回社会保险费38.05万元。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资产情况 | ||||||
|
|
|
|
|
单位:亿元 |
|
资产项目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合 计 |
财政专户存款 |
158.43 |
255.37 |
92.69 |
43.13 |
0.19 |
549.81 |
支出户存款 |
81.61 |
29.75 |
13.71 |
2.64 |
1.55 |
129.26 |
暂付款 |
0.18 |
9.47 |
|
|
0.14 |
9.79 |
债券投资 |
0.28 |
2.13 |
0.75 |
0.40 |
|
3.56 |
基金资产总额 |
240.50 |
296.72 |
107.15 |
46.17 |
1.88 |
692.42 |
注:暂付款,反映尚未收回的社会保险基金暂付款项(如周转金等);债券投资,反映期末持有的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的账面价值。
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一是做好本市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自查和抽查,重点检查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和使用情况,查找失业保险基金使用和经办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总结有益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水平,保障基金安全。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监督。2011年本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听取了本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以及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本市城保并轨过渡期面临的困难和矛盾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就做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的衔接工作提出了建议。
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2011年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网上实时监控系统二期建设,进一步强化了系统功能,提升了基金监管手段。同时,按照人社部工作要求,2011年完成了金保工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的部署安装,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纳入部金保工程监管软件系统,形成横向和纵向监管信息网。
四是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医保监督工作体系,医保监督检查执法程序,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等;组建医保卫生联合投诉办公室,同时在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电话,建立完善投诉案件转办、督办等工作制度;利用医保执业医师信息库,将以往单一的对医疗机构的费用监管延伸到对执业医师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稳步推进本市平安建设实事项目“防范和打击骗取医保药品贩卖违法活动”,构建多部门协作、防范和打击骗保贩药违法活动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八、社会化管理服务
为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服务上采取了:一是从优化柜面经办出发,强化服务大厅现场服务,提供良好的大厅办事秩序;二是从拓展网上办事出发,以综保、镇保制度并轨为契机,推出网上申报的经办新模式;三是从延伸社区服务出发,充分发挥社区协助受理社保业务、宣传社保政策的功能,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办事。
为方便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目前,全市委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金融机构有11家,全市银行服务网点达2900余个,离退休人员可自主选择、调整领取养老金的金融机构和网点,同时,本市积极推行使用工资卡转为养老金卡发放养老金的新服务举措,方便本市广大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待遇领取委托2家银行,涉及网点共505个。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待遇领取委托6家银行,涉及网点共2034个。
本市医保部门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配药,结算医药费用,逐步扩大医保联网结算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截止2011年末,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523家、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121家、养老内设医疗机构79家,定点零售药店439家。同时,本市在与浙江、江苏、安徽、河南、贵州和青海省的15个城市、地区建立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协作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异地委托报销协作模式。为解决长期居住外省市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周期长,医疗费垫付困难的突出矛盾,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杭州市医保经办机构拓展协作模式,实现了两地医疗费报销结算全银行卡支付。
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
目前本市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全市17个区县设有18个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9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中心,19个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并在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设置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延伸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方便社区市民,另外有500余名的社会保险协管员和1100余名的医疗保险专管员,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有关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受理与服务工作。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市就业促进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