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追求卓越 向未来”上海市第二届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人员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技术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工程师队伍建设,建立“项目+人才”的特殊评价方式,经研究,决定对上海市第二届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人员开展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聚焦专业技术水平突出、创新创业业绩显著的卓越工程师评价,结合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和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壮大的相关政策,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导向,对入围第二届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人员开展中、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不拘一格评价人才。本次考核认定是一项即时性工作,是对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效补充。
二、考核认定机构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下设数字技术研发和应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规划资源、智能交通、城市更新等6个学科组,负责本次考核认定工作。
三、考核认定职称与范围
上海市第二届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人员(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中央在沪单位人员除外)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参加考核认定。其中,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可根据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请参加相应层级职称的考核认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要求,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现有职称基础上申请参加高一级职称的考核认定。最终取得的职称层级由考核认定委员会评议确认。
四、考核认定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具备全日制理工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申请工程师考核认定,一般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申请高级工程师考核认定,一般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申请正高级工程师考核认定,一般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且为决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申请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需满足一定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五、考核认定方式
中级职称(工程师)由考核认定委员会根据提交的材料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除提交材料外,还需参加面试答辩。
六、考核认定程序
(一)入围决赛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参加相应层级的考核认定;
(二)各学科组组织考核认定,专家结合参赛项目情况,对参加考核认定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果和业绩贡献进行评议,提出考核认定意见;
(三)考核认定委员会根据学科组意见投票表决;
(四)考核认定结果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制发职称电子证书。经考核认定取得的职称与经评审取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七、考核认定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核认定,在工程技术人才评价基本标准的基础上,重点通过参赛项目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实践能力和业绩贡献,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人才。
(二)本次考核认定,以德为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参加考核认定人员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由考核认定委员会予以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及本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八、考核认定安排
(一)考核认定材料
参加考核认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考核认定表》和参赛技术工作总结1篇,参加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人员还需提供面试答辩PPT电子文档。考核认定材料采用系统填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考核认定时间
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10月21日前。
面试答辩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个人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一)数字技术研发和应用学科组
万老师、徐老师
021-62129221、18217546600
(二)智能制造学科组
杨老师、白老师
021-67848679、021-22858570
(三)生物医药学科组
杨老师、傅老师
021-67848679、13917512533
(四)规划资源学科组
陈老师、余老师
021-63193188-13063、021-64696400
(五)智能交通学科组
秦老师、陈老师
021-53950529、021-53950619
(六)城市更新学科组
周老师
021-62464282
附件:1.: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专业条件
2.考核认定材料要求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