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详解城镇养老保险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05-09-27

   上海城镇养老保险将实施“虚账实记”方案。这一消息经披露后,“虚账实记”这个相当专业的名词很快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在9月26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解读了与此相关的若干问题。
  焦扬首先解释了什么是“虚账实记”。所谓“虚账”,是指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目前尚未退休的人员,因1992年底以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其个人账户中出现的一段只记载工作年限而不直接反映账户金额的记录。“虚账实记”就是将上述“虚账”按照历来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规则。转换为记账金额,一次性记入个人账户,并与其1993年以后实际缴纳的个人账户记载金额合并,构成一个完整的个人账户。因此,“虚账实记”的实施范围是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且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虚账实记”的范围。目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也不属于“虚账实记”的范围。
  焦扬表示,“虚账实记”是贯彻国务院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要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先记实个人账户,才能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为建立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的新模式创造良好条件。“虚账实记”使个人账户记账金额变得完整与清晰,有利于市民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养老保险权益。
  那么,到底怎么计算“虚账实记”中的记账金额?焦扬解释说,“虚账实记”的记账规则,和历年来养老保险待遇的记账规则一致。历来的办法,在计算“虚账”部分养老待遇时包含了两个部分:一是依据1992年底以前的工作年限计算待遇的部分,有一年算一年,待遇水平每个人都一样。二是参照1993年到1997年,这5年间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的部分。“虚账实记”是按照上面两个部分所对应的记账金额之和,记入个人账户。
  据悉,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组织专门工作队伍,抓紧落实此项工作。焦扬表示,预计在今年11月份左右,将以宣传手册和告知单的形式,分别通过社区、街道的工作网络上门送发和邮寄的方式送到每个家庭。宣传手册将具体介绍“虚账实记”的办法等内容,帮助市民了解“虚账实记”工作的相关信息,告知单将告知每个参保人员“虚账实记”的金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