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三方首次发布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工作时间、工资发放日期、社会保险的缴纳、福利待遇以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都必须在合同内明确规定……如今,劳动者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了可以参照的文本。
记者1月25日上午随周太彤副市长赴闵行区调研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时获悉,《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首次发布。
劳动合同制度实行中,由于当事人不懂法,不守法,部分企业中不订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这样很产生劳动纠纷,也给群众依法维权带来较大困难。
自2006年起,本市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联合编写了《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这也是上海市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政府、工会、企业)联手,向社会、企业和劳动者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
据了解,《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采取对合同常用条款进行必要提示的方式,帮助广大企业与劳动者正确认识与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劳动合同协商的实效,促进双方自行协商签订更符合实际需要、体现当事人意志的劳动合同,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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