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今年增加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05-09-26
  日前,市政府作出今年增加本市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安排。

  从7月1日起,本市2004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将增加养老金。今年普遍增加养老金的金额标准为每月55元。

  在普遍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退休早、养老金低于750元的人员继续实行养老金托底增长办法。然后,对年满70周岁以上养老金偏低的高龄老人再实施养老金特殊增长办法。

  对70周岁以上养老金偏低的高龄老人特殊增加养老金的具体办法是:70至74周岁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月养老金;75至79周岁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月养老金;8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月养老金。

  市政府要求市劳动保障局认真组织实施,28日起把养老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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