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专车”出发啦!春风送温暖、援助暖民心,黄浦人社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2-04

  为做好新一年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工作,积极助力乡村振兴,黄浦区人社局在2023年春节过后第一时间赶赴普洱市多县开展春季招聘,将上海优质企业岗位送到“家门口”。

  “春风行动”专车顺利启动

  1月31日下午,普洱市在当地举行了隆重的欢送仪式,黄浦区人社局、区就业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欢送,普洱籍务工人员正式开启“春风专车”2023年黄浦、普洱春节返岗及就业转移之旅。

  此次“春风专车”为转移就业人员提供了“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的“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复工就业通道,做到就业岗位精准匹配,实现转移就业无缝对接,确保务工人员身体健康、人身安全。

  据悉,此次“春风专车”可享受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进一步助力节后返岗复工,保障企业用工。截至目前,2023年春风行动期间普洱市共转移就业人数214人。

  “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间断

  “春风行动”以来,黄浦区、普洱市持续开展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带岗等活动,多措并举为务工人员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为春节后的转移就业高峰做好准备。

  1月9日至13日,两地人社部门在普洱市澜沧县、江城县组织开展现场流动招聘会,发布岗位31个,用工需求3600余人;1月16日,黄浦区“云聘大会”发布46个岗位,提供用人需求数310余个;1月17日,普洱市“直播带岗”2023年普洱市、黄浦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暨东西部劳务协作招聘活动发布1500个岗位,两场直播合计超过3.4万观看量;1月29日至31日,在普洱市孟连、西盟、澜沧等地开展劳务对接和春季招聘,发布67个岗位,可吸纳务工人员3880人。

  “政企合作”助力农村就业

  黄浦人社局引导上海人力资源企业在当地注册成立的劳务公司,并发挥劳务公司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走村入户加大岗位宣传推广力度,将用工信息准确推送到求职劳动者手中,帮助脱贫劳动力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在黄浦区人社局的协调下,普洱市各县联手上海人力资源企业,积极搭建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的供需对接平台,满足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解决普洱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居民、中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未来,黄浦区人社局将持续跟踪转移就业人员在沪的生活和工作情况,积极做好后续稳岗工作;继续加大与普洱市人社部门合作,发挥劳务服务平台作用;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总量的同时,着力推动农村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和“家门口”创业,不断丰富服务形式,携手助力乡村振兴,努力使2023年东西部协作工作迈上新台阶。

  温馨提醒

  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支持外来务工人员节后加快返岗复工,本市各区人社部门积极落实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政策。

  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凡是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将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可享30万元。

  黄浦区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细则

  01

  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一站式”组织市外务工人员返岗(原则上每辆车乘车员工不少于20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包车返岗交通补贴:

  1、注册或税务登记在黄浦的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组织企业市外务工人员返岗至本区企业,市外务工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从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在沪企业,须经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备案同意;

  3、注册在黄浦的重点监测电商平台、邮政快递企业,和本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及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如遇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

  02

  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03

  补贴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附件1);

  2、针对本次跨省“点对点”包车返岗签订的专项汽车租赁协议、发票和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原则上协议内容包括:包车单位、车辆数、座位数、包车费用、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3、《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2);

  4、《黄浦区包车返岗市外务工人员名单》(附件3);

  5、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纳税凭证。

  若为从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在沪企业还需提供:《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来沪备案表》(附件4)。

  (扫描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

  04

  审核拨付

  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经办部门进行受理初审,第三类补贴对象中电商平台类企业申报材料报区商务委审核,邮政快递类企业及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报区建管委审核,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区就业促进中心复核,并对拟发放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05

  其它

  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对相关举报投诉,经查实虚报冒领交通补贴的企业,责令退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操作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政策咨询受理:

  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电话:63011120

  地址:中山南一路555号2楼服务大厅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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