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探索实施“十百千”计划 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岗”就业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5-03-14 16:49
在“15分钟就业服务圈”江苏路街道小蜜蜂乐业驿站,一位90后“全职宝妈”小陈前来寻求帮助,由于职业空窗期太久,小陈在求职路上屡屡碰壁。站点就业服务专员,耐心帮其梳理求职受阻原因,建立“一人一策”服务台账,开展“技能培训+职业指导”相结合的个性化帮扶。最终,小陈在专员的指导推荐下,成功入职上海某婚庆公司视频拍摄剪辑岗位。
长宁区人社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部署,结合区域实际,探索实施“十百千”计划,即:建立1项生育友好就业工作机制,建设10个生育友好服务阵地,鼓励100家企业开发1000个生育友好岗位,推动“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落地实施,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提高劳动参与率。
建立一项工作机制,生育友好有高度
长宁区高度重视生育友好就业工作,探索试点“生育友好岗”就业工作机制。发布倡议扩宣传。落实市人社局关于“生育友好岗”工作要求,发布推广“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倡议书,倡导企业秉承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劳动者予以关怀与支持,携手共创美好的生育友好未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生育友好岗”理解认同,构建更加积极向上、包容友好、支持生育的工作环境,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制定方案促落实。结合区域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和劳动者实际需求,区人社局第一时间制定《长宁区“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方案》,围绕岗位开发、服务优化、权益保障等方面,形成11项具体工作措施,推动“生育友好岗”工作落实落地。多方联动聚资源。一方面,区人社局主动对接市人社局、市就促中心,进一步了解掌握生育友好岗相关要求和岗位情况,寻求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联合区总工会、区妇联和街镇积极探讨生育友好岗建设方式、配套保障等工作,做好“生育友好岗”企业开发和招聘活动筹备。
建设十个服务阵地,生育友好有温度
长宁区积极构建“阵地+服务”双联动模式,着力提升生育友好服务水平。设置生育友好服务专区。区人社局将“生育友好岗”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10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置“生育友好岗”服务专区,并将服务延伸至“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服务站点,通过岗位发布、职业指导、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等全方位就业服务,为有求职需求的育龄劳动者保驾护航。鼓励企业创建生育友好场所。长宁区贯彻落实本市关于支持“生育友好岗”建设的相关政策,鼓励区域企业打造生育友好工作环境,通过设立星级型、共享型“爱心妈咪小屋”、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组织开展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等,积极帮助育龄劳动者分担育儿压力。携程集团积极响应设立“生育友好岗”号召,推出“四大友好”可持续发展战略(社区友好、家庭友好、环境友好、业态友好),推出针对全球员工的生育补贴政策,并针对家有18周岁及以下子女的员工,增加3天带薪假期,全面打造生育友好型用人单位。探索市场参与机制。依托“人社服务进楼宇”“楼门口”服务阵地,加大与区域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力度,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企业开发更多“生育友好岗”,推动企业参与各类“生育友好岗”招聘活动,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同时,针对育龄员工,提供专业用工咨询、政策法律服务等,打造全方位的生育支持体系。
开发百企千岗,生育友好有力度
长宁区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积极试点开发生育友好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和育龄劳动者实现“双向奔赴”。积极开展工作排摸。深入推进“访企拓岗”活动,重点面向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以及新经济形态领域企业,走访挖掘“生育友好”岗位资源,通过与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交流,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开发设置弹性工作制、远程办公等“生育友好岗”,为有育儿需求的员工提供便利。着力做好岗位推荐。结合“乐业上海优+”“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在各类招聘活动中设置“生育友好岗”招聘专区,为企业和育龄劳动者搭建供需匹配平台。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发布生育友好岗位信息,拓宽岗位供给渠道。在招聘会“生育友好岗”专区,提供了带来网络主播、线上营运专员、早教陪伴师等灵活性较强的岗位,专门为怀孕期、哺乳期女性以及有幼儿需要照料的求职者提供友好的就业选择。刚被市人社部门授予“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的上海黄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推出了“兼职主播”“门店运营”等生育友好岗位,招聘负责人表示:“设立生育友好岗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也能吸引更多优秀女性人才,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实施“一企一策”惠企服务。健全常态化联系企业服务机制,面向提供“生育友好岗”的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实施“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贯彻落实本市相关就业补贴政策,探索匹配区级政策,为企业和劳动者送上暖心关怀;不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健全完善职工在孕产假和生育再就业等方面权益保障,为企业提供生育友好指导服务。(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