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处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1-16

  答: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补足工资保证金的,由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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