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08-03-25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http://rsj.s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0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法规处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局法规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协调;局宣教中心、电话咨询中心等部门分别负责劳动保障网站、宣传资料、12333咨询电话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管理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服务工作;局信息中心负责我局信息公开网络载体的技术安全保障工作;局纪检监察室和局行风督查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局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信息公开资源,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几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按照《上海市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要求,政府机关公文的草拟部门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在发文单上注明其属性;属于免予公开的,还应当注明免予公开的理由。 我局在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方面,由业务部门在拟文时确定公开属性,法规处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审核,保密小组对保密性进行审核。在我局制定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密工作若干规定》中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和受理过程中,对是否免于公开难以界定的,提交保密小组进行审查。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并向市信息委备案,2007年共梳理了9项免予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上述体制机制建设,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各部门职责,形成了分工负责、责任落实的良性工作局面,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在基础性工作方面,2007年我局加强了劳动保障网站服务体系建设,对现有劳动保障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不断提升12333咨询热线服务功能并向政务服务热线114提供电话号码,通过《劳动保障报》、《上海劳动保障》、劳动保障宣传栏、劳动保障公共查阅室、劳动保障新闻发布会等渠道扩大劳动保障的政策解读、宣传服务范围。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了当面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网上申请等多种渠道,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及时按期答复。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局在2007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72条(包含规范性文件56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35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1条。公文类信息主要涉及促进就业和养老金调整,最低工资等各类标准的调整。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0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3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3条,主要是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调整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对调整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提出实施意见、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渠道建设方面重点开展了“一站”(劳动保障网站)、“一线”(12333咨询服务热线)、“一报”(《劳动保障报》)、“一刊”(《上海劳动保障》)、“一栏”(劳动保障宣传栏)、“一室”(劳动保障公共查阅室)、“一会”(劳动保障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为满足广大市民和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信息公开的需求,近年来我局不仅向市档案馆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方便市民查阅,还自办和编印了《劳动保障报》、《上海劳动保障》、劳动保障宣传小折页等宣传资料并免费对社会发放,依托各区县先后在全市各居(村)委会设立了3900多个劳动保障报栏,主动将劳动保障政策送到市民家门口,方便市民了解政策,获取信息。

 

  据统计,2007年我局向市档案馆报送规范性文件35件;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接待市民查阅文件、咨询和提交申请1.5万人次,打印文件等信息1240件;编印《上海劳动保障》杂志13期,发行近60万册;编印《劳动保障报》48期,发行近500万份;印制各类政策问答和办事告知244种,通过各区县就促中心、社保中心和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窗口)免费向市民发放近2000万份。同时,全年还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0多场次,重点就劳动保障民生政策措施和“两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内容向社会公开,较好地满足了市民和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信息公开的需要。

 

  我局12333咨询电话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以来,经过多年建设和服务,已为越来越多的市民所知晓,目前累计来电总量已突破3000万个。在抓好电话服务的同时,我局还从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出发,在实行12333咨询电话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无休,提供双语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开设电话办事、电话调查、12333电子E版等措施,并重点抓好“电话接通率、服务满意率、解答有效率”,使12333咨询热线的服务功能得到了全面、有效提升。2007年以来,随着国家《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本市促进就业新举措、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养老金及相关待遇调整办法等一系列民生政策的相继出台,市民来电量持续攀升,居高不下。据统计,12333电话咨询热线全年接听市民来电1400多万个,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半以上;日均来电量近4万个,最高日来电量超过8万个。12333咨询热线不仅得到了市民的肯定,也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表扬。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54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http://rsj.sh.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6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22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0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0%是涉及养老保险类信息,25%是涉及福利待遇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劳动关系、工资、就业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54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01件,占总数的66%,主要涉及养老、福利待遇、就业、工资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54件申请中,有53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34%,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9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7%。主要是因为索取的文件不存在;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27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51%。主要是因为涉及国务院、劳动保障部的文件;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9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7%。主要是因为公开内容涉密,涉及个人隐私和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因此不予公开。

 

  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8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5%。主要是因为涉及投诉、咨询等非政府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406万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581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405万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5810人次,。我局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00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文件信息、业务信息、机构信息、规划计划信息。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07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   工作人员情况:全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1人。

 

  (2)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10万元,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188万元。

 

  (3)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4)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情况:收取文件复制费 515.5元。

  

  八、其他工作情况

 

  2007年4月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明确要求:“关于我局信息公开问题,能公开的应按规定公开”。我局还专门组织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进行学习,全面领会《条例》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同时,对照《条例》规定,结合劳动保障部关于深化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21号)的要求,对我局信息公开内容范围进行了初步梳理,在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增加了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社保基金、劳动力市场分析、工资指导、重大项目招标、行政事业收费、培训教材目录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就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和程序作出进一步规范。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推进“三告知”(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即对现有的执法文书进行了调整,修订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等16种文书,并编印了《监察法律文书实务》,规范了法律文书的制作。在对用人单位实施检查时,强调除按执法程序规定出示《劳动保障监察通知书》外,还必须出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接受检查时享有的各项权利。完善查审分离制,保证行政处罚告知程序的有效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共做出行政检查40845件,行政强制1085件,行政处罚1511件,均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执法中行政复议数较上年相比上升2.94%,行政诉讼数较上年相比下降50%。

 

  2007年,我局对现有劳动保障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初步形成了“1+3”(一个政务主网和三个服务子网)的劳动保障门户网站体系。目前,全部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均通过“政务主网”实现了一口发布;全部13项劳动保障行政审批事项均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网上办理,其他办事事项的网上办理范围也逐步扩大。

 

  同时,通过开设“人民群众网上评议本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局长在线”等互动栏目,扩大了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渠道。自2007年3月18日网上评议平台开通以来,累计访问量已超过150万人次,共收到市民网上评议意见和咨询超过9000件;“局长在线”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共开展了10期互动活动,参与在线互动人次超过3万,现场处理问题超过2200件。网上评议平台已逐步成为人民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反映社情民意和提出个人诉求的重要渠道。 

 

  九、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07年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和制度规范方面还存在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全面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要求,对劳动保障信息公开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方式和程序、加强公开工作监督,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实施。

 

  着力推进劳动保障网上办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和办事事项,在实现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对象需要,不断拓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实现网上办事“一办到底”。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站、电话热线、宣传资料等载体的服务功能,从而打造一个12333劳动保障系列服务品牌。同时,通过大力推行新闻发布、全方位开展新闻报道,不断深化政民交流互动、探索实现网上听证等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进一步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内部督促和检查和考评,开展工作交流和沟通联络,加强调查研究和专业培训,从而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趋规范。

 

  十、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77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77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5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申请总数

15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03

      2.传真申请数

7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2

      4.网上申请数

16

      5.信函申请数

6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5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0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53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9

      (2)“非本部门掌握”数

27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4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1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4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10)其它原因

9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581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405万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00万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行政申诉数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515.5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递送费    
      4.复制费(纸张)

515.5

      5.复制费(光盘)

      6.复制费(软盘)

      7.其它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0万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88万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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