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解答等政务服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rsj.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联系电话:23110032。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根据《条例》、《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及《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出发,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努力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为此,我局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和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按照《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标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按时编制年度报告,编写通俗易懂的问答材料。及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组织和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4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1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2014年新增加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8386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全面公开涉及社会保障的民生信息。一是基本养老金、最低工资、就业困难补贴、工伤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医保支付等有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的最新标准;二是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政策依据和本市实施意见;三是本市新增、调整或停止可医保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信息;四是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目录和补贴标准等。
2、深入推进人才开发信息的公开。一是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上海市人才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和相应的实施细则,同时编印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清单等宣传材料在全市各受理窗口免费发放。二是陆续发布《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等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进一步引导专技人才充分发挥在经济和社会转型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3、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了《2013年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内容涵盖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大险种的覆盖范围、待遇水平、基金收支和资产状况等信息。二是稳步推进中央、地方两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先后公开了2013年度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博士后日常工作、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专项资金的申请流程和分配结果信息。三是有序推进和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包括2014年度财政拨款出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以及201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4、积极做好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发布工作,着力推进公开本市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信息。我们以市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就业促进机构为龙头,通过21世纪人才网、公共招聘网、人才服务网等专业网站经常性发布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信息,包括各类专场招聘会、校园双向见面会等。另外,我们选择市场热点和难点问题,以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并发布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的数量、结构和变化趋势,为个人求职择业、企业招聘用工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市场变化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途径
我局注重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自办媒体、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方便群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另外,我局还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拓展和优化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权威性、互动性和服务性。
1、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传统渠道公开信息。
一是优化网络平台建设,继续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我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措施,根据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资源整合,优化了100余个页面模板。2014年,我局网站群累计浏览量达10.2亿次,其中12333门户网站设置“新闻发布”、“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和“互动评议”等五大频道,用户数累计达8608万,访问量2.54亿次,其中“信息公开”专栏的浏览量为988.8万次。
二是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宣传人保工作。2014年我局重点策划、组织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0周年、海外人才工作等5次专题宣传活动,全年共发布各类新闻稿57篇,被各大媒体报道384篇次(其中头版报道51篇次),举办通气会1次,组织媒体现场采访30次,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发稿3次,接待媒体采访106人次。
三是运用自办媒体,扩大政务公开的社会效应。全年共编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报纸50期,印发328万份,在本市各职业介绍机构、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并张贴于全市各社区的宣传栏,供市民就近阅览。另外,编印《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12期,共印发30万册,同时上载局门户网站,供群众在线阅读。
2、注重做强新媒体,政务微博拉近民心。
我局依托新浪、腾讯、新民和东方网4大平台,把“上海12333”政务微博作为政府网站的延伸,主动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并与“粉丝”开展互动交流。2014年,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4839篇,回应粉丝咨询1397次,为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我们开设了“图说政策”栏目,用图释图解的方式解说政策,受到粉丝广泛好评。
3、拓展新渠道,探索政府信息由主动公开向主动推送的提升。
我局结合今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工作要求,为全市各个街镇(社区)配备了多媒体自助查询和打印设备,方便群众就近查询城镇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信息和领取相关待遇等记录,也可自助打印缴费、待遇收入等凭证,并提供自助式咨询服务。
为方便各类人才及时获取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信息,我们推出公共招聘网APP(手机客户端)移动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短信定制的方式定期获取相关的市场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52件,其中当面申请450件,网上申请336件,信函申请97件,电子邮件申请69件。已经作出答复952件,其中按时办结934件,占98.1%;经延期后办结18件,占1.9%;无超期答复的现象。
从申请内容来看,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就业)等民生政策历次调整的待遇仍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涉及劳动监察执法信息的申请数量增幅明显;涉及职称评审、工资福利、引进优秀人才等内容的申请数量继续保持平稳;另有少数涉及军转安置、征地劳动力安置等政策或者历史遗留问题。总体上,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的有689件,占72.4%;答复“不予公开”的有15件,占1.6%,主要原因是涉及“国家秘密”、“非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另外,答复“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的有82件,占8.6%;答复“信息不存在”的有25件,占2.6%;告知需更改补充的有139件,占14.6%;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有2件,占0.2%。
全年,我局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制工本费总计24元。同时,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确有其它经济困难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发生涉及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9件、行政诉讼案3件,经复议机关、诉讼机关审理后,无纠错案例。
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不服我局的答复。
五、咨询解答等政务服务情况
2014年,我局充分利用现有咨询热线的资源,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权威的政策解读服务,全年共接听咨询电话1185万个,其中12333劳动保障热线约986万个,962218医保热线约195万个,64378292人事人才热线约4万个。
我局还利用人机互动对话的先进技术,开发了“12333智询通”服务系统,通过“智能提示”和“人机交互”,模拟客服人员在线接待,将传统的“用户自助式浏览”提升为“提示式智能服务”,实现了网站在线咨询形式和交互流程的创新。2014年,“12333智询通”浏览量4138万次,访问人次62.2万次。另外,我们还全新推出“12333网上E课堂”,通过视频短片解读政策。
2014年,我局继续做好政民互动工作。网上评议平台共收到并办理市民的咨询、评议等各类诉求件约6.8万件。举行“12333在线”互动40期,参与者超过10万人次。今年起,网上互动活动与新浪、腾讯的微博平台联动进行,回应网民关切的热点问题521个,其中第20期的《浅谈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沪就业劳动关系特点及办理就业手续的基本流程》互动直播节目成为当时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还有,我局积极开展在线调查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全年举行了6次在线调查活动,内容涉及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工伤保险、青年求职、网站用户意见征询等,参与人次超过2万。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各业务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需继续加强;二是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及时性、全面性与公众的期望值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尚需不断提高。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和《规定》,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夯实公开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继续发挥信息公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不断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
七、附表(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83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4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4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838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483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9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4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5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39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952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45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405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97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952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934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18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95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9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67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1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1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7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5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8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25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39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24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