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解答等政务服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rsj.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联系电话:23110032。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根据《条例》、《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开实效。
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报送、编制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及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组织和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0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39268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 推进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加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和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等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包括2017年财务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以及2016年度部门以及部门所属全部基层预算单位决算。二是有序推进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先后公开了2016年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博士后日常工作、浦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操作流程和分配结果信息。三是完善本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发布了《2016年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同时,按季度发布了季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2. 全面有序公开各类民生政策信息。一是完成“镇保”转入“职保”工作。今年,本市调整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停止执行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镇保”),并从4月1日起将被征地人员纳入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即从“镇保”转入“职保”),社会保险制度与国家要求全面接轨。二是调整了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各类就业补助、工伤待遇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三是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贯彻落实中央“三去一降一补”要求,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本市制度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0.5个百分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四是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国家要求,今年1月1日起,本市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先行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试点区的社会反响良好。五是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按照国家要求,完成了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加大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公开。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本市第三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本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政策。下一步,将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密切关注青年人就业和发展情况,不断推出专项服务活动,持续改善本市青年人就业创业环境。二是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为抓手,在做好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职业培训的同时,重点加强职工职业培训。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促进就业专项基金支持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创业培训),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搭建中小微企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双证融通”试点(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融通),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试点。今年,本市制定《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操作办法》,完善了培训补贴标准。三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主要包括青年大学生、离土农民、残疾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青年大学生就业是重中之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是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底线。实施“启航计划”,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实施“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推动离土农民实现就业,并对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施实名制登记和就业帮扶。
4.深化人才开发信息的公开。围绕“为人才松绑、向单位放权”这一核心,抓住“政策落地”和“服务便捷”两个关键,扎实推进“上海人才30条”各项举措,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建设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试点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完善“科技创新职业清单”,并以更大力度支持外籍高校毕业生直接在沪创新创业。三是继续完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制度,优化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将B证申请对象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并延长有效期。四是继续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国内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聚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需求和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重点引进“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紧缺急需人才。
(二)公开的主要途径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自办纸质媒体(报纸、杂志)、新闻发布、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主要公开渠道,不断优化、提高公开信息的透明度和服务性,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1.继续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
我局不断优化网站平台建设,继续发挥其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截至12月31日,我局网站群累计浏览量达8.94亿次,其中12333门户网站设置“新闻发布”、“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和“互动评议”等五大频道,访问量3.62亿次,“信息公开”频道的浏览量为2041.1万次。
2.做强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我局把“上海12333”政务微信、微博作为政府网站的延伸,围绕人社领域的中心工作主动发布信息,重点突出各项民生政策及其相关的解读服务。2017年,共发布微信1400余篇,微博1600余篇,回应粉丝提问170多次。我们策划的“申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最低工资标准等民生保障待遇调整”、“2017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等专题内容,受到粉丝的高度关注和好评。
3.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力推“上海人社APP”便民服务。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足不出户就能获取我局各项民生保障信息,我们积极整合全局优势资源,推出了“上海人社APP”(手机客户端),目前提供招聘岗位搜索,养老金估算,社保账户、居住证积分、医保药品、职业资格考试(技能鉴定)成绩等移动查询服务。此外,我们还同步建设了“消息”频道,主动发布人社要闻、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政策问答等信息,指导群众方便、快捷地办事,全年共发布信息1343篇,累计浏览量达666.8万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在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892件申请中,当面申请494件,网络申请312件,信函申请86件,目前已对876件申请作出了答复。
从申请内容来看,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就业)等民生政策是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涉及职称评审、工资福利、引进优秀人才等内容的申请数量继续保持平稳;另有部分涉及征地劳动力安置等政策或者历史遗留问题。总体上,申请事项仍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的有646件,占73.7%;答复“不予公开”的有10件,占1.2%,主要原因是涉及“国家秘密”、“非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另外,答复“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的有49件,占5.6%;答复“信息不存在”的有21件,占2.4%;告知需更改补充和通知其他途径办理有150件,占17.1%。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发生涉及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0件、行政诉讼案9件。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不服我局的答复。
五、咨询解答等政务服务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发布新闻稿111篇,媒体刊播报道2420篇,其中头版报道206篇,主要媒体头版报道50篇;举办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9次,发布内容涉及就业援助新政、长期护理保险、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2017国际技能大赛等。另外,组织媒体现场采访52次,参加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5次,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新闻7次。
2017年,我局共编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报纸50期,印发525万份,在本市各职业介绍机构、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并张贴于全市各社区的宣传栏,供市民就近阅览。另外,编印《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12期,共印发36万册,同时上载局门户网站,供市民在线阅读。电子杂志浏览量达43.3万次。
2017年,我局利用现有咨询热线的资源,依托齐全的知识库,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权威的政策解读服务,截至目前,来电总量达到1047万个,直接为市民解答、宣传政策达到483万人次,市民自助服务(包括自助查询账户、自动索取传真、自动听取录音等服务)173万次,服务功能、服务量均居全国前列。我局还承接处理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工单4万4千多件,综合评价排名居全市前列。
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我局还利用人机互动对话技术,开发了“12333智询通”服务系统,通过“智能提示”和“人机交互”,模拟客服人员在线接待,将传统的“用户自助式浏览”提升为“提示式智能服务”,实现了网站在线咨询形式和交互流程的创新。2017年,“12333智询通”访问量为3119.2万次。
我局继续做好政民互动工作,2017年,网上“评议平台”专栏收到群众各类诉求件3.78万件;“12333在线”专栏共举办在线访谈31期,浏览人数超过23万;策划开展在线调查活动4期,参与人次逾3800人次,浏览量达4.8万次。
此外,我局还高度重视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2017年,共完成《媒体报道》300期,编辑报送《舆情摘报》73期。2017年年初,我局出台“部分肿瘤靶向药品纳入医保支付”新政之后,有患者反映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无法配到相关药品,只能继续在社会药房自费购买,导致不能及时享受此项惠民政策,我局利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陆续发布《关于部分肿瘤靶向药纳入医保支付后在医院无法配到问题的回应》、《本市医院开通肿瘤靶向药医保卡结算通道,过渡期内市民报销“如约而至”》等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取得较好效果。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增强;二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仍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和市政府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通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
七、附表(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21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3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3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96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6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4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7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3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7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892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494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312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86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876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845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31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87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63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5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1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5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49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2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46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4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2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1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