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工作透明度,提高政策知晓度,不断增进用人单位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通过“上海人社”官方网站、上海人社微信公众号、《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等平台发布规范性文件34件,历年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总数量303件。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本年度行政许可数量较上一年度14项减少6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对照人社部服务事项清单,本年度数量较上一年度142项增加69项。行政处罚事项为1项,本年度没有增减。行政强制事项为1项,本年度没有增减,处理决定数量为0。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本年度没有增减仍为6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本年度数量为19项。
落实《条例》《规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部署,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更新机构概况等信息,准确发布我局2019年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等财政信息。推进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信息公开,在我局收到的58件主(合)办件中,主动公开26件,依申请公开28件,公开率达到96.4%。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创新编制了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开发就业惠企政策“点单式申请”平台,助力企业降低政策获取成本,获得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开展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主动发布了《2019年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2020年度各季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了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等信息。及时全面发布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机制。2020年我局制发和提请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开展政策解读。推动采用“1+2+X”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1”为政策文件原文,“2”为新闻宣传通稿和政策问答,“X”为其他各类解读形式),以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深度解读,并结合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持续开展解读。
拓展公众参与度。统筹制定年度政务公开主题活动计划,组织了 “走出世赛项目 走近职业匠人——世赛杰出选手和一线技能工匠代表风采报道”“7.15世界青年技能日大国小工匠——职业体验活动”“劳动仲裁开放日”等多个政府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公众走进人社、了解人社、理解人社、支持人社。在本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不仅召开基层座谈会等广泛听取意见,还策划开展了“十四五”规划网上意见征询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献计献策。
推进决策公开。贯彻《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制定印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目录管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的工作要求。组建了来自多家知名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涵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经济、法律等专业领域的决策咨询专家团队,通过专家学者的独立第三方身份,在人社部门和政策受众之间搭建起桥梁纽带,收集反馈民众对人社工作的各种诉求和意见建议,帮助我局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邀请咨询专家、法律顾问等出席我局相关会议,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在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485件申请中,当面申请122件,网络申请327件,信函申请36件。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含予以公开、部分公开)的有280件,占57.7%;答复“不予公开”的有5件,占1%,主要原因是涉及“属于国家秘密”“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另外,答复“无法提供”的有101件,占20.8%;答复“不予处理”的有7件,占1.4%;作其他处理的有92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83件、归档9件),占19%。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意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更为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人社部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了市、区、街镇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加强市区结对联动,编制了上海人社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局官方网站开设标准化工作专栏,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的具体信息,发布上海人社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进行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严格落实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将2件依申请公开文件转为主动公开,在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专栏发布。
(四)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已形成了局官方网站、“上海人社”公众微信号、“上海12333”微博、“上海人社”APP、“上海人社”抖音、“上海人社”B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报纸、《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等八大信息发布平台,满足不同年龄段和使用习惯的市民需求。
不断优化官方网站。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照“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兼顾用户使用习惯,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迁移历史数据共计23514条,实现平稳过渡。全年网站的用户数为 8010.2万,浏览量累计 16.1亿次,发布各类信息6207 条。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规范管理。以上海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为统领,整合发挥全市人社领域政务新媒体的传播效力,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贴近受众信息获取习惯,打造权威、及时、互动的政务新媒体平台,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在哔哩哔哩、抖音公众号开设上海人社官方账号,开展了“留在上海”等系列直播活动。目前,官微平台累计粉丝数90万人,“上海12333”微博在新浪微博平台上的粉丝数达到40万人。
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编辑出版《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共12期,每期发放3万份;编辑出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报共51期,大报小报每期共发放10万份;完成《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杂志的上线共12期,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报纸的上线共51期。
加强新闻宣传。在民生政策、惠民举措落地实施的同时,加强人社民生工作新闻宣传。围绕民生热点和市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过参加“民生访谈”、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做好政策解读,发布了多项援企减负、稳定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全年,共发布新闻统发稿47篇(次),媒体刊播报道3390余篇(次),中央及本市主要媒体刊播1267篇(次),其中头版报道58篇,主要媒体头版报道21篇,专版报道26篇,组织现场采访29次。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7次,接待媒体采访76批次。
做好热线咨询工作。2020年,我局利用12333咨询热线为市民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校和权威的政策咨询服务。全年总来电量843.1万个,其中人工咨询接听回复量332.4万个,自动服务总量257.7万个;接收12345热线三方转接电话27.4万个。利用“智询通”人工智能咨询系统在局官网、官微、上海人社APP等服务端口全年提供智能咨询服务近800万次。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局长办公会听取了包括依申请公开在内的行政争议案件汇报,要求局内各处室、单位和各区人社局进一步提高认识,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制定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召开局年度信息公开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政务公开、法制和业务部门间的联动,通过定期研判、以案释法,建立依申请公开疑难案件会商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做好宣传和培训。在系统内做好《条例》和《规定》的专题宣传。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将相关要求在系统内传达学习。组织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培训,邀请相关专家授课,提升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加强对相关处室、局属单位、区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强化激励和责任追究。
2020年,我局共发生涉及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件、行政诉讼案27件。尚未发生败诉案件。
(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情况
根据国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厅2020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国办工作要求落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点工作,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在“六稳”“六保”和抗疫方面的政策解读宣传,不断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不断拓展公众参与度,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主题活动,持续推进决策公开。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应用。不断优化官方网站,按要求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4 | 34 | 30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减6 | 2075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2 | 增69 | 2387496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65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792492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60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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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48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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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2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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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6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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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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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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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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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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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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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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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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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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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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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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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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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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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2.重复申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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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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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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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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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8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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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92 | ||
(七)总计 | 460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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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48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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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0 | 11 | 3 | 20 | 2 | 0 | 1 | 0 | 3 | 3 | 0 | 0 | 1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制度还不够完善。近年来,我局已陆续建立了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制度,但还存在部分制度需要修订的情况,特别是要对照新修订后的《条例》和《规定》,进行整体修订。二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需进一步推进。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并积极推动成果应用。三是对处室、单位和区局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制定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建立决策咨询专家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上海人社”官方网站、上海人社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平台,推动采用“1+2+X”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以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方式,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例如“留·在上海”(Make Shanghai Your Home)全球直播对话留学人员特别活动在哔哩哔哩、澎湃新闻等线上平台成功举办,活动通过新媒体在海内外同步直播,引起强烈反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