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布2024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充分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高品质人社服务,切实做好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以高水平政务公开保障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 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5789 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 112件(规范性文件 24 件、其他文件 88 件)。
  针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及相关重点企业,持续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等政策服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解读力度。多渠道及时发布企业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养老、失业、工伤等民生保障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加快办理进度,提高文书质量,确保接收、登记、转办、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全流程依法依规。对于情况复杂的申请事项,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与引导。针对特殊疑难案件,强化多部门会商机制,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不断提升答复满意度。
  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79件,同比增加10.5%。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69件,占46.5%;不予公开4件,占0.7%;无法提供142件,占24.5%;不予处理7件,占1.2%;作其他处理157件,占27.1%。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审慎确定公开方式,严格把牢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动态更新发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方便企业群众快速查找人社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根据不同平台的特点各有侧重地开展信息公开。强化局官网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聚焦企业群众的主要需求,不断优化门户网站专栏设置,调整并丰富发布内容,全年网站浏览量 2.66 亿次,网站“智讯通”功能全年累计提供智能咨询 39.38 万人次。建强用好人社官微以及上海社保、乐业上海等局属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的显著优势,其中:上海人社官微全年推送 1514 篇,粉丝数 206.66 万,上海发布累计转发 212 篇。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局长办公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审议,局主要领导多次指示批示,分管领导亲自推动部署。制定下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和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法治、业务、咨询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先后组织多场业务培训班,着力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5

12

1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3

15

0

3

1

7

5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0

8

0

2

0

5

2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2

2

0

0

1

0

10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5

1

0

0

0

0

3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8

1

0

0

0

0

1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2

3

0

1

0

2

138

(七)总计

553

15

0

3

1

7

57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2

3

12

2

0

1

0

3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一些已经失效、但未做明显标注的信息可能引发误读误解;二是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建立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已公开信息的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清理过时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二是针对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服务,要通过一问一答、案例分析、图示图解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开展解读,同时进一步发挥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优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方式
  2024年,针对为民办实事项目、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等人社重点领域信息,我局在发挥官网主渠道的基础上,充分依托官微和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开展针对性、差异化的公开,并与上海发布和主流媒体加强联动。同时,按照一类事或一类人的视角,先后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宝典、市区两级创业政策电子书、营商环境专栏、社保地图等政策服务集成式发布的产品;会同多部门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惠企政策服务包。 
  (二)有力推进政策服务“阅办联动”和“精准推送”
  全面梳理人社领域“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清单,推动局官网上的35项政策文件与一网通办上的29项人社高频事项阅办联动,实现从“看政策”到“用政策”的“一键直达”。同时,继续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手机短信、电话回拨等方式,向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机构以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部分退休人员,推送相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经办指引等实用信息,深化人社政策服务的个性化供给。
  (三)持续扩大公众参与力度
  2024年,为进一步提高人社各项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透明度,我局积极通过网站征集、座谈调研、走访问卷等各类渠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参与生育友好型就业模式和城乡居保新政的决策审议。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大国小工匠”、世界技能博物馆技能体验项目已成为人社政府开放活动的品牌,“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全年累计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百余场,深受企业群众好评。
 
  202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