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布2025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人社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努力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人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492条,公开政策文件91件。重新编制人社领域主动公开目录,确保目录内事项依法、规范、及时公开到位。同时,聚焦促就业、提技能、惠民生、优服务等企业群众最为关心关切的惠企便民政策及高频服务事项,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依法加强接收、登记、转办、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在加快办理进度的基础上,严格把控办理质量。针对疑难复杂事项,政务公开部门与业务部门、法制部门加强会商,确保答复准确无误。
  202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63件,同比增加83.6%,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700件,占66%;不予公开11件,占1%;无法提供143件,占13.4%;不予处理9件,占0.8%;作其他处理200件,占18.8%。复议诉讼“零纠错”,政风行风“零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多年来,我局始终严格把牢政府信息发布关口。2025年,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流程,压实了政务公开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责任。建立已公开政府信息的定期核查机制,动态清理官网失效信息,归并相关主题栏目。主动向“中国上海”和“上海国际服务门户”推送政府信息约204条,实现重要政府信息和优质内容在发布渠道上的协同联动、稿源互通,其中:向“中国上海”集成式发布政策库推送政策文件17条。
  (四)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切实加强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始终将官网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坚持用户导向,进一步优化官网架构,完善栏目功能,网站全年访问量达2.66亿次。常态化推进“看文件”到“办业务”的一键直达,目前官网上的21项政策文件与“一网通办”上的47个高频事项实现“阅办联动”。同时,全力打造以人社官微为龙头,包含“上海社保”“乐业上海”“海纳百创”“上海人力资源”“上海12333热线”“上海世界技能博物馆”的新媒体矩阵。粉丝数量合计约598万,全年发布推文约5471篇,上海发布转发159篇。
  (五)监督保障
  近年来,我局有效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年初,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审议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并下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并在年底组织局系统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2

14

1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11

25

2

1

2

22

10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47

16

2

1

1

16

68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3

1

0

0

1

0

1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7

0

0

0

0

0

2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6

1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5

0

0

0

0

0

1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72

7

0

0

0

6

185

(七)总计

1011

25

2

1

2

22

10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2

0

1

2

5

1

0

2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形式相对有限,听取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的数量逐年增长,与申请人沟通时应进一步提高便民解答和服务指引的能力。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下一步将推进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压实政策制定部门主体责任,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代表委员、专家律师、基层工作者的意见,切实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与科学性;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从源头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人社政策可感可及
  2025年,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做到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的起草、审签和发布“三同步”。综合运用图文、问答等形式,将政策文件转化为“白话”;打造“一课”“漫说”“人社观察π”等政策解读品牌,推出“处长讲政策”系列短视频4集,让政策解读更加通俗、生动。此外,针对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持续做好二次解读和跟踪解读,通过“一网通办”向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精准推送相关政策,以“进园区、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有效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性和针对性。本市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政策问答、创业担保贷款系列政策问答获评优秀解读案例。
  (二)加强政民政企互动,生动开展各类政府开放活动
  2025年,我局全年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持续打造“大国小工匠”“冠军讲堂”“来问大师”、技能体验工坊、梅园大讲堂、15分钟就业服务圈站点公共就业服务、工伤预防集中宣传、就业创业生涯系列讲座等政府开放品牌。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期间,集中组织专技人才高级研修班媒体参观活动、走进人社连心线“民声”服务面对面参观座谈、“走进仲裁 和谐嘉园”主题活动、移动的世界技能大赛限时空间等活动,其中“走进仲裁 和谐嘉园”获评优秀案例。
  (三)本年度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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