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5-07-29
  一、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的步骤是什么?
  2025年7月1日起,将原外卖行业、即时配送行业合并为新的即时配送行业,在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和快狗打车七家平台企业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增加滴滴出行、顺丰同城、滴滴货运和满帮省省等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2026-2027年,根据国家要求,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二、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平台企业及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
  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劳动者,不适用本办法。
  三、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事故伤害后应如何进行事故备案?
  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可通过平台企业在应用客户端设置的“一键报案”功能发送事故报案信息。平台企业核实后,通过全国信息平台推送至市级集中系统进行事故备案。
  新就业形态人员因伤情较重等原因无法自行报案的,平台企业应通过技术手段及时识别未完成的异常订单,核实情况后主动报案。
  四、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
  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平台企业、平台服务机构、新就业形态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向伤害发生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具体申请受理业务统一由受委托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下同)。跨省市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时,在外省市发生事故伤害的,应当向接单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五、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的时限有何规定?
  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等情形,平台企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信息平台向伤害发生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或者委托本市平台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平台企业或平台服务机构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90日内直接提出申请。
  五、申请人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时应当填报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表,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提交新就业形态人员接单时间、接单地点、行程轨迹等接单数据以及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图片、报警、出警记录等事故伤害相关材料。
  六、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受理审核的流程和时限是什么?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收到补正告知后,应当在10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本次申请。
  对申请材料完整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七、职业伤害确认的办理时限有何规定?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在收到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后,及时开展职业伤害确认调查核实,结合有权机关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作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需要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的时限中止,职业伤害确认时限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在作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确认结论送达平台企业或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申请人。
  八、新就业形态人员符合哪些情形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
  新就业形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
  (一)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二)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四)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五)新就业形态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
  “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指新就业形态人员从事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有关的工作,原则上应掌握自接单开始执行之时起,至该接单任务完成之时止。
  九、哪些情形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
  新就业形态人员符合确认为职业伤害情形的规定,但是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中伤亡的,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十、新就业形态人员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新就业形态人员遭受职业伤害,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作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所在地的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程序和标准参照国家及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含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四)因职业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
  (五)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六)五级、六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津贴。
  十二、职业伤害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
  职业伤害人员需长期居住在本市以外统筹地区且有就医需求的、因伤情需要到本市以外统筹地区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向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十三、生活保障费的享受条件和支付标准是什么?
  职业伤害人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职业伤害医疗救治的,在治疗职业伤害期内可享受生活保障费。生活保障费由平台企业承担。生活保障费的计发标准为事故伤害发生时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按职业伤害治疗期的实际天数折算。
  治疗职业伤害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职业伤害人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作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所在地的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职业伤害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次月起,不再享受生活保障费,仍需治疗的,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
  十四、本市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采取何种模式?
  本市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采用委托承办服务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职业伤害保障具体事务,协助做好职业伤害确认、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业务咨询等事项。目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承办美团、闪送、货拉拉、曹操出行、顺丰同城等5家平台企业的职业伤害保障相关事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负责承办饿了么、达达、快狗打车、滴滴货运、滴滴出行等5家平台企业的职业伤害保障相关事务。
  十五、平台企业未及时、足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的,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的,依照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因平台企业责任漏报、瞒报有关信息造成参保个人无法享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的,由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待遇。
  十六、骗取职业伤害保障待遇或支出会承担哪些责任?
  平台企业、平台服务机构、新就业形态人员或者其近亲属骗取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职业伤害保障支出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本市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何时生效?对于生效前后发生事故的职业伤害人员,如何适用新旧政策?
  本市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施行后受到事故伤害的职业伤害人员,按照该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办法施行前已经受到事故伤害的职业伤害人员,按2021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印发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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