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问答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象范围有哪些?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吸纳在本市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本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有效期是多久?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同一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被不同单位录用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免去企业申请环节。每月上旬通过信息系统比对用人单位就业参保信息,确定符合政策条件的用人单位,生成补贴人员名单,精准发放补贴。对于通过审核和公示的用人单位,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核拨至补贴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其他对公账户。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号)
《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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