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费用如何支付?

发布时间:2020-07-15

  市社保中心对于已列入年度预算的工伤预防项目,在项目申报单位与选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后,可根据服务合同的约定,向选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支付合同总价30%-70%的预付款;在项目完成且经过评估验收合格以后,根据服务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和相关票据凭证等支付余款。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伤预防费用使用情况,按规定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接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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