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274号)等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上海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

  评审专业包含农业信息技术、农业机械化、机械、仪表、电气、水产养殖、农业环境工程、设施农业、设施农业、食品及水产品加工与制冷、渔船修造与检验、海洋渔业与工程管理等。

  三、申报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与评审专业相关领域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2.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度拟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弹性退休、法定退休)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对按有关规定延迟退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提供延迟退休审批表,其他单位人员应提供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且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的书面材料。

  3.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且本年度未取得重大业绩贡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及任职资历、理论研究成果、工作业绩成果、破格申报、转评申报等条件详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274号)文件。

  五、继续教育

  1.公需科目

  申报人员需完成近3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具体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所学学时可以合并计算。

  2.专业科目

  申报人员需完成近3年不少于96学时,其中,申报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所需完成的专业科目学时,可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点击课程选择→专业科目→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继续教育课程(报名选课)→选课。

  六、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如实报送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参加本系列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网上申报

  (一)申报人员根据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 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上发布的评审通知,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

  (二)申报人员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扫码登录,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及附件。

  (三)《职称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https://nyncw.sh.gov.cn/zcpd/index.html)查询、下载。

  八、受理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15日-9月15日。申报人员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否则将无法参加本年度的评审。

  (二)网上材料修改时间:2025年9月16日-10月15日。

  (三)纸质材料受理时间:申报人员通过网上审核并取得受理号后,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发出的短信通知时间段提交纸质材料。

  (四)纸质材料受理点:

  1.申报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中级职称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仙霞西路779号1号楼),咨询电话:52897770。

  2.申报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中级职称

  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61号滨江国际广场3号楼6楼(上海水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65686677-6308、65689679。

  (五)评审费用:评审费800元/人。评审费用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支付(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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