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市2016年以后企业协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补贴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16〕31号
发布时间:2016-07-01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研究,现对本市2016年以后企业协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协保人员,自发放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补贴170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养老金补贴,所需费用由本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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