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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已经在央企评了中级职称,是否可以在满一定年限后,在上海市直接评审高级职称?需要重新评审吗? 2021-1-18
答复: 您好!本市自2000年起,对在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已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即学历、资历、评委会的组建等均符合规定),调入本市企事业单位后,如仍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单位可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的专技职务。本市不再对其职称进行复核,也不再换发职称证书。该证书可以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使用,届时请提供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评审部门关于评审结果的红头文件、职称证书供评委会核查。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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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今年的毕业生,现在已经找到了工作,下个月开始要缴社保了吗? 2021-1-15
答复: 您好!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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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前在上海工作时买过综合保险,请问退休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2021-1-5
答复: 您好!用人单位为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或者自2005年4月1日后,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其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外来从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凭身份证明、保险凭证等材料到相关保险公司兑现老年补贴。老年补贴凭证是相关保险公司寄到单位,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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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关于对本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6]44号),这个文件是否还有效? 2021-1-12
答复: 您好!《关于对本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6]44号)由沪人社法发(2011)51号文件宣布延长有效期5年,2016年8月15日到期。后又由沪人社法〔2016〕301号文件宣布延长有效期5年,至2021年8月15日到期。该文件目前仍然有效。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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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最新发布的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一般要求境外学习天数大于180天,但是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硕士毕业生,无境外学习经历,是否属于特殊情况可以落户? 2021-1-6
答复: 您好!根据《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5号),第三条第一款中,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关于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1年、2年,是指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实际学习停留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80天、360天、720天,以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时间等综合界定。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