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区妇联、妇儿工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不断推动妇女儿童维权事业发展,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社会各界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氛围,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授予浦东新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等50个集体“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瞿小芬等100名同志“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先进个人”称号。
本市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上海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附件:1、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先进集体名单
2、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先进个人名单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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