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11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当前本市复工复产工作形势需要,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担当,全力确保重点单位用工服务需求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指导公共服务机构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聚焦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国计民生以及承担国家和本市重点工程、重大任务的重点企业和单位的开复工信息和用工需求,做到及时跟踪、重点保障。要引导和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信息汇聚、联通各方、专业服务的优势,综合运用线上对接、远程协作、线上专场招聘和跨区域合作等方式,提供及时精准有力的供需对接服务。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并适当减免服务费用,加快员工录用、培训和上岗流程,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和单位复工复产。各区可结合实际,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研究制定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补贴等方面的措施办法。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和稳定就业补贴扶持。
二、大力引导,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咨询服务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运用网络传媒、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通过线上推送、在线咨询等方式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推出的稳定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深入地宣讲。各区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对接,主动关心机构复工情况及面临的实际困难,及时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和配套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和本市各项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化“危机”为转机,创新和拓展服务方式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升市场综合能力,主动对接用工需求,研发推出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国家和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积蓄能量。要支持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和拓展各类线上求职招聘服务模式,广泛整合资源、深度创新挖潜,通过开发全新功能,拓展服务方式,满足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在内的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要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和优化在线培训系统,为企业线上职业培训提供专业化的第三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本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相关培训补贴。
四、加大关心关爱,严格确保疫情期间用工安全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督促和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切实关心关爱自有员工和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尤其是滞留疫情严重地区和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岗员工的身心健康,通过发布公告、在线沟通等方式,及时掌握员工动态情况,宣讲疫情防控政策和防疫健康知识,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发展咨询、心理健康援助等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加强入园机构的监督指导,督促入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有员工和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健康防护,确保健康安全的基础上,审慎稳妥地处理相关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就业服务大局。
五、动态跟踪,持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监测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动态跟踪外地农民工返沪、企业复工复产、高校大学生毕业等重点时段,结合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工作,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的监测力度,深入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影响。要充分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采取设点监测、线上调研、数据对比等方式,通过发布监测信息、开展预测分析、编制需求目录等手段,为做好疫情防控、服务发展大局提供重要参考。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合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工作。要及时发现和宣传在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中涌现出的人力资源服务先进典型,深入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水平。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