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长三角一体化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沪人社专〔2022〕202号
发布时间:2022-08-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号),“长三角一体化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高级研修项目已经审核批准,定于2022年9月17日至9月21日在上海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二)新时代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若干基本问题;

  (三)百年大党人才工作基本经验;

  (四)长三角地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探索;

  (五)大国关系博弈背景下长三角地区人才安全;

  (六)学习型城市建设与人才终身发展;

  (七)新时代卓越全球城市建设与人才发展战略;

  (八)全力建设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人才高地。

  二、研修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才、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工作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名方式:

  微信扫码关注“学习咖ECNU”公众号,选择“立即报名”,点选“长三角一体化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高级研修班,填写后自动生成报名表,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9月6日前上传报名表,报名成功以收到回复为准。共招收线下名额20人(仅限上海地区人员参加),线上名额80人,总人数不超过100人,以报名顺序为准,额满即止。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 2022年9月17日至9月21日。

  (二)研修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研修人员应按照本市防疫部门和培训承办单位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报告个人身体状况及旅行史、居住史,确保本人无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报到时,应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确保本人过去14天内,无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人员接触史,过去28天内,无境外旅居史。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报到条件将根据本市相关要求适时调整。培训期间,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防护工作。

  (二)研修人员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获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三)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承办方统一安排,不收取培训费。

  联系方式:华东师范大学 郭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33313/18101860661

  021-62233203/15000001401

  邮箱:edp@ecnu.edu.cn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