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长三角一体化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沪人社专〔2024〕149号
发布时间:2024-05-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34号),“长三角一体化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列入本年度高级研修项目,由华东师范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才、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工作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二、研修内容

  (一)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与人才高地建设

  (二)新时代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若干基本问题

  (三)应对全球人才发展改革的新趋势新挑战

  (四)长三角地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探索

  (五)学习型城市建设与人才终身发展

  (六)全力建设长三角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人才高地

  (七)现场教学与交流研讨

  三、研修方式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进行授课培训,同时结合研修主题,安排学员赴企业现场学习。

  四、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24年9月7日至9月11日

  (二)研修地点:华东师范大学

  五、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确定参加人员,微信扫码关注“学习咖ECNU”公众号,选择“立即报名”,点选“长三角一体化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高级研修班,填写后自动生成报名表,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8月26日前上传报名表,报名成功以收到回复为准。共招收50人,以报名顺序为准,额满即止。

 

  六、其他事项

  (一)请研修学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800字左右的与研修内容相关的小论文或交流材料,并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研修人员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可获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三)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承办方统一安排,不收取培训费。

  联系方式:华东师范大学 郭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33313,18101860661

  邮箱:edp@ecnu.edu.cn

  附件:长三角一体化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高级研修项目教学计划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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