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追求卓越 向未来”2026年上海(长三角)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人员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专〔2026〕161号
发布时间:2026-07-0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技术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工程师队伍建设,建立“项目+人才”的特殊评价方式,经研究,决定对2026年上海(长三角)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人员开展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聚焦专业技术水平突出、创新创业业绩显著的卓越工程师评价,结合助力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壮大的相关政策,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导向,对入围2026年上海(长三角)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人员开展中、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不拘一格评价人才。本次考核认定是一项即时性工作,是对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效补充。

  二、考核认定机构

  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建上海(长三角)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下设信息技术与未来产业、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部署工程师、智能建造、规划资源、智能交通、大数据与智能化、金融科技、虚实共生/次元科技、数字医学等11个学科组,负责本次考核认定工作。

  三、考核认定职称与范围

  上海(长三角)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人员(中央单位人员提供委托函)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其中,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可根据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请参加相应层级职称的考核认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要求,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现有职称基础上申请参加高一级职称的考核认定。最终取得的职称层级由考核认定委员会评议确认。

  四、考核认定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具备全日制理工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申请工程师考核认定,一般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申请高级工程师考核认定,一般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申请正高级工程师考核认定,一般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且为决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已取得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在申请高一级职称考核认定时,应任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务满3年以上。申请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需满足一定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五、考核认定方式

  中级职称由考核认定委员会根据提交的材料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除提交材料外,还需参加面试答辩。

  六、考核认定程序

  (一)入围决赛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参加相应层级的考核认定;

  (二)各学科组组织考核认定,专家结合参赛项目情况,对参加考核认定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果和业绩贡献进行评议,提出考核认定意见;

  (三)考核认定委员会根据学科组意见投票表决;

  (四)考核认定结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制发职称电子证书。经考核认定取得的职称与经评审取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七、考核认定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核认定,在工程技术人才评价基本标准的基础上,重点通过参赛项目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实践能力和业绩贡献,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人才。

  (二)本次考核认定,以德为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参加考核认定人员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由考核认定委员会予以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及上海市、安徽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八、考核认定安排

  (一)考核认定材料

  参加考核认定人员需提交上海(长三角)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职称考核认定表和参赛技术工作总结1篇,参加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人员还需参加面试答辩,并准备相关材料。考核认定材料采用系统填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考核认定时间

  资料提交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

  面试答辩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个人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一)考核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朱老师、蔡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021-32511320、021-50725565、021-23110186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梁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653375、0551-62614559

  (二)信息技术与未来产业学科组

  联系人:万老师、徐老师、陆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2129221、18217546802、18217546600、

  18018881722

  (三)生物医药学科组

  联系人:高老师、傅老师

  联系电话:021-63730908-6035、021-65048740

  (四)高端装备制造学科组

  联系人:朱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2574990-578、021-62574990-853

  (五)前沿部署工程师学科组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1-64079037

  (六)智能建造学科组

  联系人:陈老师、陆老师

  联系电话:021-53578825、021-53578808

  (七)规划资源学科组

  联系人:苗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4696400、021-63193188-13063

  (八)智能交通学科组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53950532、021-53950619

  (九)大数据与智能化学科组

  联系人:虎老师、阚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18116365535、021-61432696、021-23118042

  (十)金融科技学科组

  联系人:尹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021-33134800-21291、21287

  (十一)虚实共生/次元科技学科组

  联系人:许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13818719991、021-25032354

  (十二)数字医学学科组

  联系人:凌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8352538100、021-34186352

  附件:

  1.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专业条件

  2.考核认定材料要求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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