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专〔2026〕216号
发布时间:2026-09-11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上海“五个中心”、高水平人才高地和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落实长三角一体化“联合培育长三角专业技术人才”实事项目,进一步完善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充分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领驱动功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4〕407号)的要求,开展2026年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下简称“专技二级岗”)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根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以事业单位中业绩突出、贡献卓越、业内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对象,主要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宣传文化、农业等行业,其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事业单位也可申报。申报需符合本单位岗位设置要求;岗位设置方案中未设置专技二级岗的单位,原则上不能聘用专技二级岗人员,可采取特设岗位引进和聘用二级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聘用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上并满行业规定的任职年限(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专技二级岗基本任职条件,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

  (二)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

  (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国内同行专家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四)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五)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专门人才。

  同时,还应符合行业规定的专技二级岗申报条件。对破格条件应严格限定,一般仅限于年限破格且不超过1年。

  三、申报程序

  专技二级岗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定期申报、集中核准的办法进行。

  (一)个人申请。个人填写上海市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来、特别是近5年在本专业领域的业绩、成果、获奖等情况。

  (二)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思想品德、学术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和考核推荐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区属事业单位需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审核通过后,根据专业领域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三)资格复审。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专技二级岗的基本任职条件,对各部门、区报送的申报材料和市区两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批复进行复审。对候选人数量较少的行业和专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

  (四)组织评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行业主管部门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组织评议,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评议专家组成,并全程参与评议过程。评议采取代表作展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按照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对参评人进行综合评议。采取票决制形成评议意见,取得应到评审组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者,表明通过评议。

  (五)备案、信息采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评议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事业单位填写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见附件2、3),逐级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见附件2、3),并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将通过评议的人员及现聘的二级岗人员信息录入。

  (六)聘用。备案后,单位自主开展聘任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的次月起兑现相关待遇。

  从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国家部委或外省市事业单位交流至本市事业单位的曾聘或现聘专技二级岗人员,如拟聘本市专技二级岗,应一并参加本次申报评审工作,进行重新评议后备案。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制定本行业评审方案,内容包括范围、条件、程序、建议评审专家等,并于9月2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个人申请、单位申报。9月14日—9月24日;

  (三)资格复审、组织评议。9月28日—10月27日;

  (四)备案、信息采集。11月6日前完成公示、备案、信息录入;

  (五)聘用。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主开展聘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专技二级岗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引领作用、导向功能的关键群体,是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力量。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技二级岗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注重实绩、突出实干、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推荐专技二级岗申报人选;加大材料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不符合评聘条件、不能完成聘期任务、未经规定程序推荐等情况,一律不予推荐。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评议工作,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好专技二级岗人员评议工作。

  (二)总量控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统筹调控各行业专技二级岗的总量规模,原则上最高设置不超过正高级岗位总数的10%。1年内将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双肩挑”人员申报专技二级岗原则上应已聘任在管理岗位和专技三级岗上;曾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只聘任在管理岗位人员申报或首聘专技二级岗,应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双肩挑”,经批复同意后方可申报专技二级岗。

  (三)严格标准。要聚焦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选拔一批科技创新、理论创新、文化创新、知识创新,以及涉及省部级以上学科、重点实验室、研发基地、载体平台,涉及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长期积极参与基层一线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要坚持德才兼备,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倾向。

  (四)加强培养。事业单位要根据已确定人选专业、领域及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周期为3至5年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学术或工作成就目标、团队建设目标等,充分发挥专技二级岗人员引领作用和智库作用,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拓宽培训交流渠道,建强培养平台,为专技二级岗人员及其团队成员能力素质提升提供条件。要将专技二级岗人员数据采集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服务保障和培养激励机制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的二级岗人员信息库。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2.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市级)

  3.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区级)

  4.材料清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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