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上海市工程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0

  为落实《上海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12号),加强本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产业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沪人社专〔2023〕1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首届上海市工程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原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与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评委”),由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负责本市电子信息、信息系统工程、工业互联网等专业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今年评审工作的重点是: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产业发展趋势,坚持以创新为引领,聚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产业链。同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工程技术人员投身技术创新、产业振兴,克服唯学历、唯获奖、唯论文倾向,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二、评审专业范围

  中评委下设7个专业学科组,受理专业范围如下:

编号

学科组

名称

受理专业范围

1

电子信息与多媒体技术

电子信息、信号与信息处理、广播电视工程、广播电视制播、虚拟制作、超高清视频显示、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网络视听、网络服务、融合媒体、数字媒体、新媒体、广播视听设备、智能家居、楼宇设备自控、安防等技术及应用。

2

信息系统工程与新兴技术

元宇宙和开源技术、智算云、数据分析、算力集群、算力优化、算力调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字内容、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系统规划与咨询设计、信息系统开发与集成、数据迁移、数据运行维护、信息系统与数据测评等技术及应用。

3

仪器仪表与自动化技术

工业自动化仪表、智能仪器仪表、精密仪器、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与电工测量仪器、光电仪器与光学工程、车辆信号与控制设备等技术及应用。

4

工业智能与工业互联网

工业操作系统、工业物联网、工业数据分析与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与运营、工业数字孪生、工业大模型、工业语料治理与知识管理、工业智能算法、工业智能体、工业具身智能、工业智能平台、工业互联网与工业智能场景应用,工业智能评测、工业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技术及应用。工业网络安全、工业数据领域安全、工业云安全

5

新型电子(电气)元器件

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半导体器件、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型传感器件、电连接器件、电子变压器、测控电源、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印刷电路板、光源与照明器件等技术及应用。

6

精密机械与有色金属加工

仪表电子机械结构及机电一体化设计与制造;有色金属、半导体材料加工过程中自动化控制、加工工艺、性能测试、分析等技术及应用。

7

技术管理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领域技术项目管理、售后技术服务、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科技信息、办公自动化应用及维护等技术管理。

 

  三、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技术工作,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4个月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条件之一,已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岗位缺额情况,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方能申报。

  3、下列情况者不属于申报范围

  (1)本年度(2025年)已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2)上一年度(2024年)参加本市工程师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有重大突出业绩除外)。

  (3)中央在沪单位中相关主体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评委会受理范围内,请到单位所属系统评委会参加评审。中央在沪单位中非主体系列(专业)人员需委托本评委会评审的,需由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单位(一般为厅局级)人事部门,商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接受申报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与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并受聘助理工程师满4年。

  4、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不少于7年,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非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5、对符合助理工程师聘用条件,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在取得学历且从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后取得的学历申报。

  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历计算:自首次聘任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聘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也可下载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填写并由单位盖章后提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6、符合以下要求的,也可以申报:

  (1)取得《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规定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并按《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操作办法》聘任助理工程师,且符合申报学历、资历要求的(https://rsj.sh.gov.cn/txgzc_17411_17411/20210421/t0035_1399110.html)。

  (2)由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关于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1〕312号)执行(https://rsj.sh.gov.cn/trsrc_17739/20211202/t0035_1404166.html)。

  (3)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后,转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具有理工科类专业教育背景,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可申报转评本专业工程师职称。

  (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且符合《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

  (三)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

  受聘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以下能力之一的: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有一定从事现代生产管理和项目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生产管理和项目技术管理能力。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四)论文论著/项目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受聘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工作总结,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合作署名不超过3人),本人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及以上(提供多篇,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送论文)。提交的论文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书刊号为准),需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封底,经专家审阅可酌情加分。

  若提交:(1)以外文撰写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非主送的外文论文需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且审核以中文内容为准。(2)标明“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合作撰写排名和人数不限,但不能用于主送论文。

  2、提交以项目技术总结替代专业技术论文,应是本人为主承担的科研、生产或工程设计项目,独立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提交的项目技术总结:(1)需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2)需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3)为确保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需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项目的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4)需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针对该总结的评价推荐意见(附高级职称证书)。

  3、提交的专业技术论文、项目技术总结等材料,申报前应完成单位脱密审核。

  4、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或项目技术工作总结。

  5、为加强学术规范,中评委办公室将通过中国知网对所提交的论文、项目技术总结(需上传Word版本)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有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已进行过论文查重的,可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并提交。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要求,2025年度申报本评委会须完成公需科目9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合计150学时的继续教育,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221号),2025年公需科目课程不再区分必修课程(直播)和选修课程(录播),所学课程均可计入公需科目学时,累计完成90学时。

  录播课程学习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点击【学习中心】,通过“随申办APP”扫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继续教育学习中心”,选择与专业相关课程免费学习。

  直播课程学习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相关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通知,缴费学习,申报人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参加(2020年7月1日起至今,曾在该平台所学学时可以合并计算)。

  2、专业科目。登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原仪表电子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https://inesajxjy.byl.sh.cn),手机验证码进入,完成60学时的学习,并下载《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为减少重复学习,下列继续教育学时可抵扣本评委会本年度《专业科目》学时:

  (1)2020年7月1日起至今,曾参加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举办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或其他评委会的《专业科目》所取得的学时,提供学习证明的,可抵扣本评委会《专业科目》最多40学时。

  (2)2020年7月1日起至今,曾参加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面授课程所取得的学时可抵扣本评委会《专业科目》学时。

  (六)面谈答疑要求

  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根据需要对部分申报人员进行专家面谈答疑。面谈答疑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通知参加面谈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答疑,无故缺席的,视为当年评审不通过。答辩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申报方法

  (一)个人申报

  1、有意申报本专业评委会的人员,即日起可填写《2025年度预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工程师职称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附件6),并发至ydzcb168@163.com邮箱,以便评委会办公室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你。

  2、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前,可先填写《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工程师申报自荐综合材料》(附件1)预做准备,填写内容与网上填报栏目基本对应。

  3、在规定申报时间段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在【中级职称评审通知】栏搜寻点击本评委会发布的“评审工作的通知”,选择点击要申报的学科组,按要求用手机扫码进入填报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填写。

  3、进入申报系统后,首先点击进入【相关表格】栏下载阅读《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按要求逐项填写并上传规定的附件资料(应原件扫描并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5、评审以系统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材料为准。上传完成,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生成打印《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

  6、申报人需将《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工程师申报自荐综合材料》(附件1)交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填写核实意见、盖章确认后,并将完整的《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单位意见栏”。

  (二)单位审核

  1、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提交的《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申报自荐综合材料》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核实评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核实意见须写清具体核实内容)。

  2、所在单位需提供申报人近三年在所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并填写《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盖章确认(附件2)。

  3、为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填报的项目课题出具《项目参与情况证明》(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

  4、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在相关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网上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填报时间:2025年7月19日至8月10日止(截止日未点击确认提交的,将无法参加评审)。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评委会办公室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申报人须关注评审进程,若评委会审核退回,应自退回日起7天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若未再次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和送交时间

  1、网上申报材料形式审核通过后,评委会办公室将统一分配受理号,并通过申报系统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申报人(申报期间建议关闭手机短信过滤功能)。

  2、纸质材料的要求:申报人应按《工程师申报送审材料目录》(附件5)要求整理纸质材料,将规定的纸质材料装入标准的纸质档案袋(不使用硬纸壳、塑料壳档案盒),并将《工程师申报送审材料目录》(附件5)贴于档案袋袋面,标明申报学科组、受理号、申报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手机。

  3、纸质材料送交时间及地点:以申报系统平台发送短信通知为准。

  七、评审费用和缴费方式

  1、评审费用:800元/人(评审未通过,不予退还)

  2、缴费方式:本评委会尚未在职称申报系统开通“网上缴费”功能,申报人在收到分配的受理号后,申报系统平台短信会通知转入的指定账户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要求。

  3、申报人转账成功,需打印转账凭证与纸质材料一同递交。

  八、联系电话和地址

  1、上海电子商会(上海电子制造行业协会)(受理除“有色金属加工”外的所有学科组)

  联系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3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64080270--605 刘老师 64080270—606李老师

  联系地址:田林路142号D1栋12楼 邮箱:ydzcb168@163.com

  2、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仅受理“有色金属加工”学科组)

  联系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长清北路53号中铝大厦南座907室

  联系电话:021-33872553 许老师、潘老师 邮箱:ydzcb168@163.com

  特别申明:本评委会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进行职称代办、咨询服务。

  本通知内容及附件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h.gov.cn)中点击“政务公开”→“职称专家” →“中级职称评审通知”中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仪表电子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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