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加强本市现代艺术创意设计、时尚消费品设计和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持续培育工艺美术领域新质生产力,助推本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世界一流“设计之都”、“上海制造”品牌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上海市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专业
本年度申报专业分以下四个学科组:
1.产品外观及展示组:产品外观造型设计、包装外观造型设计、展示设计;
2.环境艺术组:公共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园林等)设计、室内设计、陈设设计;
3.视觉传达组: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传媒艺术(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4.传统工艺组:工艺雕刻、金属工艺、首饰工艺、漆器工艺、织绣编结、工艺陶瓷、民间工艺、工艺品修复及鉴别等。
三、申报范围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研究管理、生产制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其中,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缺额情况并盖章(表格信息填写完毕后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申报人员应具备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4个月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申报范围:
1.已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业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2.上一年度(2025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原则上不能连续申报。
3.中央在沪单位按规定不可参加地方评审,如确有必要参加地方评审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向评委会和主管部门商议同意后,按规定出具委托函。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学历及资历
1.申报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担任助理工艺美术师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担任助理工艺美术师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担任助理工艺美术师满4年;
2.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3.受聘助理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也可下载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填写并由单位盖章后提交。
(三)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测评要求
评审采用专业理论水平与专业能力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缺席专业能力测评视为放弃评审。
1.专业理论水平:申报人应当提交一篇独立撰写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技术总结或者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毕业论文不得作为本职称评审论文提交)。如论文数量超过一篇,请务必注明哪篇为主送论文。
2.专业能力测评:采用现场测评方式,按学科组划分
(1)产品外观及展示组:线描;
(2)环境艺术组:手绘效果图;
(3)视觉传达组:电脑绘图;
(4)传统工艺组:白描、线描。
3.专家视评审材料情况抽查申报人进行面谈。通知参加面谈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
4.评委会将对论文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查重。如果申报人已对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并上传。
(五)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不少于78学时,其中公需科目满30学时,专业科目满48学时。
1.公需科目
需累计完成30学时(2024年及之后的学时可计入)。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进入“学习中心”,通过“随申办APP”扫码登录后,进入“人事人才”-“继续教育学习中心”,选择相关课程进行报名学习。
请查询《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的通知》。
2.专业科目
课程可登录“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https://edu.sheitc.sh.gov.cn/index.htm)进入“课程信息”栏目-所属领域选“工艺美术”进入--找到“我要报名”,选择相关课程进行报名学习,排课时间8月至10月。
五、网上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办法
在规定申报时间段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在【中级职称评审通知】栏搜寻点击本评委会发布的“评审工作的通知”,选择点击要申报的学科组,按要求用手机扫码进入填报系统,完善基本信息。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然后将申报表中的个人承诺、单位核实意见盖章页原件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上报材料”。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系统时间:2026年8月15日—9月15日,此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上报材料”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的后续修改提交。申报者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第一次“上报材料”,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工艺美术师评审。
2.“基本信息”栏,申报者必须对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信息,按要求如实填写。单位电话须准确填写座机或者是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手机号,以便评委会核实相关信息。注:单位代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对申报人的一个基本情况的了解,请申报人填写“基本信息”栏时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请在“备注栏”填写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邮箱;若开具个人的请直接写姓名(备注开个人发票)。
3.“学习经历”栏,上传从高中起始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图片。对2002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评委会将通过职称申报系统进行联网查询。注:高中毕业证书遗失,学校可出证明;中专以上学历须上传毕业证书。
4.“工作经历”栏,如实填写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不要出现断、缺,如遇到现单位无法证实的经历,请上传相应劳动合同、缴费证明等。
5.“工作业绩”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请将该文的WORD版也必须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工作业绩是提供评审的主要依据,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不超过5000字)。
6.“项目情况”栏填写内容必须是本人负责项目,完成的主要作品(产品),须单位盖章证明上传在“相关附件”。
7.“专利、课题”栏中填写的专利必须是已经授权的专利,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请勿填写,可写在工作业绩栏。
8.“论文著作”栏,按要求送审的职称评审论文一篇,必须在论文著作“是否主送论文”栏中写明为“主送”。如有其他论文,上传在“论文著作”栏。公开发表论文上传时需包含杂志封面、目录、刊号和文章页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同时内容单独上传WORD版。未发表的送审论文,只须上传论文内容(WORD格式)。评委会将抽取论文进行网络查重。
9.“单位意见”栏,申报人在网上材料填写完整后由系统生成申报表,其中将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交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将该页的清晰图片上传到单位意见栏。
10.“附件资料”栏
(1)申报者将与自己岗位相关的手绘稿作品3件(jpg或pdf格式),文件命名《申报人姓名+手绘稿》(传统工艺组申报人员提供的手绘稿应与测评科目一致,文件名命名请注明白描或者线描,二选一);以及3件代表作(jpg或pdf格式)上传至“附件资料”,文件命名《申报人姓名+代表作》,图片1M以上;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可到市人社局官网上下载,路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盖章上传至“附件资料”栏。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艺美术师满4年,申报人根据实际工作经历,提供《助理工艺美术师聘书》(年限计算到2026年6月30日)。助理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历计算:自首次聘任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期间,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3)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获奖项目为集体奖项时,个人必须是该奖项主要贡献者,申报时需提供可靠的证明材料,上传在“附件资料”栏;
(4)非沪籍须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或近24个月中在上海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证明材料,上传在“附件资料”栏;
(5)近三年工作业绩考核表(期间若有工作单位变化的,则按谁考核谁盖章出具《年度考核表》)盖章扫描上传在“附件资料”栏;
(6)公需科目课时成绩证书,在继续教育网下载后上传到“附件资料”栏。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申报人完成第一次“上报材料”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
2.未在材料修改截止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的,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二)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须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申报表中“业绩、论文、论著、岗位空缺等情况核实意见”栏内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者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必须写具体内容,不能只有“情况属实”之类。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2.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逐一核实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提供申报者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推荐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纸质材料:线下测评时统一提交,请携带原件以便审核。
1.《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系统自动生成,需正反面打印)3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上海户籍提交居住证复印件1份或近24个月中在上海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任职职务聘任表/聘书1份。
5.《申报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1份。
七、评审结果查询及证书领取
1.评审结果公示后申报系统可查询,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通知文件,请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s://www.sheitc.org.cn)下载(路径为:首页“项目服务”—人才服务—点击相关职称的发文名称—点击下载附件,文件密码为职称证书号前八位)。
2.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职称电子资格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申报网页下载电子资格证书(证书无纸质版)。
3.评审结论页及档案材料领取时间以短信形式通知,逾期不再保留。
八、申报时间及费用
(一)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6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截止日未点击确认提交的,将无法参加评审)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如有变化,以短信通知为准)。
(二)申报受理
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会赋予申报人一个受理号,评委会将通过申报平台向申报人发送短信通知,告知具体操作事项。
(三)专业技术测评
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审费及缴费
评审费:人民币900元/人。
开户名: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普陀师大支行
账 号:1001117219100147746
转账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工美职称评审+受理号+申报者姓名。(请收到受理号后支付)
请申报人网上填报信息时,在备注栏填写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邮箱;若开具个人的请直接写姓名。
如当年度未通过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九、其他
本通知内容及附件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职称专家—中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栏目)中下载。
郑重申明:本评审会从未委托任何个人与单位开展咨询、中介、代办服务。
联系人:王老师 18916932571
李老师18916255761
杜老师 18917623551
联系时间:每周二至周五下午2:00—4:00
上海市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附件
1.申报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纸质材料清单
2.申报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