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便民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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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提示
灵活就业参保高频问答
问:哪些人员可以在本市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及以集体参保的方式,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
问:如何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手续?
答:灵活就业参保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线上办理:本市户籍、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办理,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根据办理流程进行操作;
线下办理:个人可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具体办理操作办法可以关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上海社保”微信公众号。
问: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断缴了,可以补缴吗?
答:不可以。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问: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中断社保缴费会影响缴费年限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另外,如果参保人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在外省市和上海市的参保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累计计算。
问:如果后续再回到上海,还能按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吗?
答: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劳动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本市申请参保。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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